1958年,我国开始了一场以实现工农业高产值为主要目标的群众性运动,这场运动破坏了当时严重脆弱的经济结构,是我党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遭遇的一场严重挫折,这场运动就是给我们带来深刻教训的大跃进运动。
当然,在大跃进运动中,也有干部是明确反对的,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王延春。王延春曾担任湖南省委书记等职务,他在农业方面颇有建树,还被毛主席称为“农业专家”,那么,王延春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
王延春出生于1910年,河北曲阳县支曹村人,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早年时期,王延春主要在家乡读书,因为家境不好,所以他入读当时不收学费的师范学校,毕业后回到了家乡,成为一名小学教员。
在担任小学教员期间,王延春接触到马列主义,1932年,22岁的王延春加入了共青团,开始在我党的指引下参加革命活动。可惜的是,1934年,王延春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并被关押起来,直到西安事变后,两党第二次合作,在组织的营救下,王延春才恢复自由。
恢复自由后,王延春正式加入了我党,此后的抗日战争时期与解放战争时期,王延春主要从事宣传与组织工作,1948年,王延春奉命南下,到达湖北一带,新中国成立后,他被任命为湖北宜昌地委书记,同时还兼任了军分区的政委。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国刚刚成立时,鄂西地区的匪患还非常严重,为了给老百姓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王延春亲自指挥了鄂西剿匪,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平息了鄂西的百年匪患,巩固了新生政权。
1955年,王延春得到重用,晋升为湖北省委副书记,主管湖北省的农业问题,也是这段时期,王延春经历了大跃进运动以及后续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面对大跃进,王延春非常痛心,他不断批判浮夸风,并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抵制。为了遏制浮夸风,王延春甚至前往麻城蹲点,掌握了宝贵的一手资料,为后续纠正大跃进的错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960年,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王延春还主持起草了《湖北省委关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十项措施》,在这份文件中,王延春提出了对农业生产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设想,明确支持包产到户。这份文件对当时调动农民积极性起了很大作用,还被中央批准转发全国。
1961年,王延春被调到湖南,担任了湖南省委常务书记,继续主管湖南的农业。1966年6月,王延春又被任命为湖南省委第一书记(代理),主管湖南省委的全面工作,是湖南的“一把手”。那段时期,王延春继续发挥自己在农业方面积累的经验,为湖南的农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也因此得到毛主席的表扬,被毛主席称为“农业专家”。
在湖南期间,王延春积极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他鼓励农民发财,提出了“敢于勤劳致富,敢于发社会主义红财”的口号,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在王延春的带领下,湖南开始科学种田,农作物种类相比之前有了很大变化,举例来说,那段时期,湘南的棉花种植面积增加8倍,烤烟种植面积增加3倍多,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在这之后,王延春还担任了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晚年他主要生活在长沙,于1984年因病去世,享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