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新中国开始扫盲

关于扫除文盲决定是195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共 9 条。主要内容:(1)使广大劳动人民摆脱文盲状态,是我国文化上的一个大革命,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各地需按照当地情况,从 1956 年开始在工农群众中大力开展识字教育。在 5 年或者 7 年内基本扫除文盲。要求 2 年~3 年扫除机关干部中的文盲;3 年或者 5 年扫除工厂、矿山、企业职工中的文盲95%左右;5 年或者 7 年基本上扫除农村和城市居民中的文盲,即扫除文盲达到 70%以上。扫除文盲的对象以 14 岁~50 岁的人为主。农民识字标准为 1500 字,工人识字标准为 2000 字。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干部、青年和各个建设战线上的积极分子中的文盲,应该自觉地积极地尽先参加学习,摆脱文盲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