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平常的恋爱关系,经幕后“导演”操控,最终演化成了一场侵犯隐私的大型网络暴力。或许,这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文 | 蒲 琳
日前引起广泛关注的21岁男子“胖猫”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昨天(5月19日)终于等来警方的最新通报——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南岸通报了“胖猫”事件详情。通报称,“胖猫”和谭某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购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近日谭某已全额退还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而“胖猫”姐姐刘某曝光谭某相关地址、抖音账号等信息,严重影响谭某正常生活。今天(5月20日),刘某的多平台社交账号被封禁。
通过梳理警方的通报,可以发现此番警方的调查非常详实,还原了事件的全貌,也回应了网上的关切。
首先,在刘某称谭某诈骗其弟“胖猫”钱财的部分,还有以下这么几个关键点——
第一,2021年11月,“胖猫”与谭某玩网络游戏时认识,同年12月24日,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第二,2024年2月7日(春节前夕),谭某带“胖猫”回老家,将其作为男友介绍给父母及亲友。
第三,自两人在网络认识,至2024年4月11日“胖猫”跳江身亡,双方互有金钱支出——“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在跳江前,谭某明确表示拒绝“胖猫”的转账。
由此可见,在感情上,“胖猫”与谭某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警方认为,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一个鲜活生命黯然消逝,令人痛心。愿逝者安息,也愿悲剧与网暴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