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的英国电影《煤气灯下》,要是这个故事写成小说肯定很有意思——后来我也知道,它本来就是由小说改编的,和我以前看的英国名著差不多的感觉。

一开始看见“煤气灯下”,感觉是革命年代...其实是一部悬疑电影。

它典型的黑色情节不多,但全片从始至终都萦绕着一种浓厚的黑,弥漫雾气的伦敦与精神世界的合二为一,很英国的电影,雾都营造的感觉挺不错。

女主宝拉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姐,一生最大的磨难就是姨妈被杀害,自己被凶手盯上,进行精神控制。
那时候,她不知道,以后她会记住这点——花言巧语的男人,大部分都是不可靠的。

男主的伪善和阴险演得非常到位,脸上写满坏蛋两个字。
英格丽褒曼在这部电影里的扮相其实不大好看,因为她个头很高挑,骨架够宽,虽然演出了年轻时圆润的美,但给人硬朗的感觉,显得她特别壮,少有小女人的柔弱和甜美气息。

尤其到了后期,女主这种容易受人控制、自我催眠、毫无主见,看得很憋气的性格更让人不喜欢。
但英格丽·褒曼就是凭此片首次加冕奥斯卡影后,说她将一位饱受童年阴影困扰、纤弱而敏感的女子演活了。

其实褒曼把头发放下来最美,她的侧面线条绝色,头发梳起来太英气,这发型真的不适合她。

男主的表演绝对胜过褒曼,很有层次感,甜言蜜语和戳中痛点,变脸就在一瞬间,情绪这么不稳定,绝对非盗即奸。
全片丈夫折磨褒曼的动机,我一开始就在琢磨——你偷人家钻石而已,骗褒曼结婚为何还脑控人家?正常结为夫妻而且又控制了女主,财产怎么不能正常拥有?宝拉那么多遗产,人又漂亮又爱安东,安东不找珠宝,他们的钱也用不完啊,为啥不一起享用非要找出那四粒珠宝还要逼疯宝拉,宝拉又不是不给他钱用……

虽然是黑白电影,也能看出来房间很漂亮,煤油灯,吊灯,沙发,柜子,烛台……果然是一部很英国的电影。


安东在伦敦塔读珠宝简介时,动情忘我的神态声音,让人猜他是个珠宝控的怪胎,就像现在一些发烧友或癖好啥的,就是在他这里,一切变得阴暗极端了。

全片近似于室内剧,居心叵测的丈夫设计逼疯褒曼,始终都在这宅子里做文章,但是剧情毫无悬念——主演的惊悚电影,其实一点不惊悚,主要突出冷暴力丈夫与神经质妻子之间失衡的权力关系

男主可真是绝,心里盘算着要找到那些价值连城的珠宝和逼疯一个女人。对一片痴情于自己的此等娇妻美眷毫不动心。
这个钢琴演奏者,同时更是个受过教育的高智商犯罪,夜夜顶楼找珠宝——他的残害是层层深入地剥削和折磨猎物。

在这里要说说这个总是显得气鼓鼓的小女仆,后来演了马普尔小姐。

她的扮演者安吉拉·兰斯伯瑞,在《尼罗河上的惨案》(1978)中饰演小说女作家奥特伯恩太太。
这个角色我真太熟悉了。
“瞧!淫荡好色的公山羊!健壮的肢体,掀起的鼻孔,弯曲自如的犄角!”
这不就是属于她的台词吗?年轻时的奥托伯恩太太太可爱了, 肉肉脸,完全像个洋娃娃。

这个极为活跃的女仆,我以为她和安东会有故事,其实没有。大约安东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这个人只要珠宝——杀了漂亮的姨妈,折磨女主,对女仆的勾搭也没兴趣。

他不动声色地利用宝拉对当年杀人情形的恐惧心理,制造一种鬼魅的假象,并变本加厉的当众诬陷宝拉是神经病患者,宝拉极力的反抗和挣脱,都被丈夫逐一击溃。
其实,如果身在其中,没有外力相助,也只能困死局中——没有任何别的知心朋友或者亲戚,唯一的依靠是丈夫,即便面对如此多的破绽,也熟视无睹,继续进入圈套单纯软弱。


别墅最好看的是大玻璃窗及窗外浓密的树枝,树影婆娑真好,却也增添了鬼魅感。伦敦的浓雾和煤气灯忽明忽暗的效果,确实有效果。

影片还通过布光、构图、运镜与剪辑等手段强化了心理暗示感,在心理氛围的营造上非常精彩,幽闭空间的内心恐惧类似希区柯克的《蝴蝶梦》。

黑白片影影绰绰的,确实也很适合心理惊悚。
每一处光影、言语都暗藏机锋,还有煤气灯的各种镜头变奏表达,完全捕获观众的视线和心理。

最后,揭穿抓捕的结局,显得有些仓促。
注意,这位侦探可不是普通警察,他是将军的助理,职位很高。
而且家世出身也很好,这样一个出身、职业、人品都很好的绅士,才应该是女主的最好伴侣。

安东最后还是达成夙愿了。他终于找到了珠宝。
如果只是为了获得珠宝,他的目的在结婚后就已经达到了,阁楼里堆满了他要仔细搜索的东西,他随时可以趁妻子不在家上去慢慢找,找一辈子也无妨。

为何一定要逼疯宝拉呢?
就因为女主知道了那封信,这是揭露他身份的重要线索。
霸占女主全部家产,因为这些珠宝昂贵,即便找到了也没办法在黑市上售卖,但如果娶了宝拉之后,宝拉再去世,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这批珠宝了。

最后的半小时,侦探闯入褒曼家揭开谜底,安东也同时找到了搜求多年的钻石,这种交代可以说是很匆忙了。

最精彩的两人对决正在其后。
情感关系如战场,最后的阁楼对决中,女主说,因为我疯了,所以不能救你。

她和丈夫较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安东立刻承认女主人没疯。
一,是表现出女主人的聪明,二,是表现出女主人主动性,不再像以前听之信之,真心相信自己没疯。不需要从别人(丈夫或警察)得到认可,才肯定自己。
最后十分钟的大结局,才是完整体现。 褒曼最后的爆发不错。她之所以会轻而易举被丈夫控制,就是迷信爱情和爱人,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她的爱情和爱人。
这才是她的根结所在。

火花四溅的对白:
安东说,我这辈子都在觊觎珠宝,我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他眼中闪烁的光,演得好!
电影从头到尾似乎都在说男主处心积虑 钻了牛角尖,就是那股劲,越没有的越想要,包括最后他自己说了,就是想要珠宝……
实则不然!
宝石只是一种隐喻——男主对女主的诡计其实是自发的,天然的,是那种一心要消灭对方人格的变态的欲望!

结局给观众的感觉是女主和侦探在一起了。
我觉得这结局挺好,
女主这样的人用佛教的话叫“心力弱”,很容易被掌控,比如爱情、比如爱人、比如周围的声音,很容易失掉自己的主见。
但是现在的女主已经有能力自救,而不是再一次的被英雄救美。
侦探在电影里也是一个正面的形象——正义、睿智,女主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并没有什么不妥。
“天亮之后太阳升起时,会很难相信曾有过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