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起婆婆逼儿媳借种引发的伦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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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和女人对于感情的理解完全不同,男人自己可以出轨,但是却无法接受妻子出轨。女人对于自己的丈夫忠诚度很高,总还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那一套。男人经常是吃着碗里的,还偷偷想着以前的初恋。而女人一旦结婚,则将以前的感情都忘记的一干二净,全心全意地和现任过日子。

湖北黄冈的马小凤和老公李玉龙结婚后,小两口感情一直很融洽。不久后,马小凤的烦恼来了。原来,李玉龙虽然看着身体很壮实,但是在夫妻生活那块有点不开窍。开始,妻子以为他不懂男女之事。后来,发现李玉龙在床上就像一个木头人,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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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凤意识到老公在那方面有缺陷,正常情况下不能人道就只能离婚了。可是转念一想,公公婆婆一家人都对自己非常好,加上老公除了有这个小瑕疵外,其他方面都挺好的。所以,马小凤也就打消了这个离婚的念头。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她无言以对。

婆婆知道自己儿子有问题后,心里又着急着抱孙子。整天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转悠来转悠去,愁容满面。后来,她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婆婆悄悄把马小凤叫到自己的房间里。听完婆婆的锦囊妙计后,马小凤是羞愧难当,坚决不肯照办。原来,婆婆是想找个外地男人借种,给她生个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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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凤虽然出身贫寒,但是对于自己的贞洁却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可是,婆婆死缠烂打不休。对于这种事情,为了自己的声誉,她不敢反抗,也不敢去报警。半推半就中,她违心地答应同那个陌生男人见面。想到自己很快就有孙子抱了,婆婆可是乐坏了。

当天晚上,婆婆就催促马小凤去同男子见面。可是,此时的马小凤心里仍在打鼓,而且连一点考虑的时间都没有。所以,虽然婆婆多次要把她送到男人那里,都被她拒绝了。马小凤是读过书的人,她在想万一和陌生男人有了孩子,和老公没有血缘关系,迟早自己都是会被扫地出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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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家里待不下去,那就只能离家出走。她怀着无比悲凉的心情,独自一人前往广东打工。虽然工厂里很忙,可是自己毕竟是有家庭的人,总是这样漂泊在外面也不行啊。这件事不解决好,总是心里的一个疙瘩。于是,她就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公公,希望他能为自己做主,劝劝婆婆回心转意。

公公听完后非常生气,当场就表示婆婆的行为很过分,这是侮辱自己的儿媳妇实在是太不应该了。面对倔强的婆婆,公公和她狠狠的吵了一架,并劝马小凤赶紧回家来。马小凤买了火车票,马不停蹄地就赶回了家。接到她后,公公就将她拉到车站附近的旅馆里强行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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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马小凤果然生下了一个儿子。不过,平时她和公公的神色被婆婆看在眼里,她也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婆婆隔三岔五地给马小凤找茬,而且公然声称自己没有义务养这个孙子,逼着马小风给她交生活费。原本和睦的家庭,在发生这件事后就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最终,马小凤和公公之间的丑事还是被揭开了。婆婆对于公公和马小凤的行为非常恼火,她怒斥两人都是不要脸。而面对老伴的指责,公公则解释说,自己并没有强迫马小凤,儿媳当时一门心思就是想怀上他们家的孩子。公公称自己当初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担心儿媳怀上别人的孩子怎么办?

一家人到了这个份上,已经没有什么好讲了。离婚就是离定了,可是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还是无法协商一致。最终,三人决定去法院打官司,让法官来把这件糊涂的家务事给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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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如果马小凤听从了婆婆的建议,离婚时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如果马小凤按照婆婆的安排,和其他男人苟合生下孩子,那一样是背叛了老公的感情。从婚姻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就是婚内出轨,除非老公李玉龙知情并同意。否则,李玉龙可以以此为由提起离婚之诉,并要求马小凤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为此种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公公是否构成强奸罪?

所谓强奸,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不是强奸,就要看当时马小凤是同意还是反对。如果其坚决不同意和公公发生关系,那公公就构成强奸。如果她是半推半就,没有剧烈反抗,结合后面两人的关系,则一般不宜认定为强奸。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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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无论是马小凤也好,还是公公婆婆也好,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婆婆逼迫儿媳借种,公公却见缝插针,最终生下的孩子身份也很尴尬。这一家人真是好糊涂,怎么能干出这样的荒唐事来呢?大人可以荒唐,但是孩子无辜啊,他到底是管爸爸叫爸爸还是爷爷叫爸爸呢?以后父子之间的关系又应当如何相处呢?

这个案件,也足以引起人们的警示。儿子不能生育,可以去求医,但绝对不能做出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否则都不好收场。不知办案法官会如何处理这起离奇的纠纷,估摸法官听到这样的案件也是头皮发麻吧。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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