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神操作”:结婚证变离婚证,新人当场傻眼
2025年7月21日,长春某区民政局上演了一出“乌龙”事件——一对新人兴高采烈地去领结婚证,结果拿到手的却是两本离婚证!
当事人发布的视频显示,离婚证上赫然写着“离婚证字号”,但奇怪的是,登记日期是当天的结婚日期,而照片却是两人的结婚合照。面对网友的调侃“你俩离完婚还都是头婚”,当事人哭笑不得地解释:“我们预约的是结婚登记,工作人员拿错本了!”
图片来自当事人
民政局回应:离婚证混在结婚证里,已更正
事发后,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认,由于结婚证和离婚证都是红色封皮,且当天新证入库时放错位置,导致工作人员误将离婚证当作结婚证发放。发现问题后,民政局立即道歉并重新办理了结婚证,同时强调:“信息录入是正确的,只是用错了证本。”
图片来自第1眼tv
法律解析:这种“乌龙”会影响婚姻效力吗?
✅ 婚姻登记的核心是“登记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49条,婚姻关系自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时成立。本案中,虽然新人拿到的是离婚证,但民政局实际办理的是结婚登记,因此婚姻关系仍然有效。
✅ 民政局应承担行政责任
《婚姻登记条例》第23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确保登记准确无误。若因工作失误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可申请行政赔偿。不过,本案因及时更正,未造成实际损害。
✅ 若未发现错误,可能引发后续麻烦
例如,若当事人多年后离婚,可能因“离婚证”记录产生法律争议。因此,民政局必须及时更正错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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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友评论
婚姻是人生大事,登记环节容不得半点马虎。此案给所有民政局提了个醒——“红色”不代表可以“随便”,严谨才是对新人最好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