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思和爱情,一直都是艺术创作,特别是文学创作中的主题,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文人墨客,写尽了着迷于爱情的世人们心底的为情所困,为爱所迷之狂热和忧伤。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倘若人人都这样,在最美的年华,遇到最美的爱情,那还消说,那这世上还有什么劳什子的感伤?四目相交,便生死相许,此生何来遗憾?正因为有得“遗憾”二字出来作祟,才使得这世上的痴男怨女们站在情槛旁边,凄凄惨惨戚戚。

这便是情毒之所蛊,爱毒之所惑,一切均由不得自身。正因为无法控制,所以它美好;更因为无法预知,所以才让人心心念念,为之疯狂。尽管它不是空气,不是阳光,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但它却颇像夜空上绚烂的烟花,光彩夺目。
可以讲,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眼巴巴的想看上一回。想看一回爱情烟花的绽放,更是每个人心中所愿,但前提是,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看得到。因为情这个字,无理可依,无法可循,便是你费尽千般心意,对方无意,不是你的,终究无缘。
很多人以为,爱,一旦遇到,就努力争取。去努力,无可厚非,但并不意味着,这种努力一定会有结果。倘若“爱”里还有理智,能清楚明白的给自己的努力设一个底线,当努力无果的时候就撤退,另寻他途,那当然最好。

可惜这却是废话。能所控的,就不是“爱情不过是一种疯”了。既曰为“疯”,便由不得人的思维来掌控,中毒之深令人发憷,沉浸在其中喊不醒也呼不明,稀里糊涂。
但凡一个人能理智清楚的明白——很多事情,努力到一个极限,仍然没有结果,就要释然放下了,尤其是感情和婚姻,这种非一个人能决定未来的事情。那该多好,那就不用伤春悲秋了。
正因为不懂适可而止,所以,过度一分,就是自找伤害一分。人啦,就怕心关难过,若心里始终就一个念头,非得到不可,成为另一种一种执念,撞南墙不回头,就麻烦了。不仅自己伤痕累累,给对方也造成不堪承受的负担。

恨你,就要弄死你;爱你,就要为你去死。这种极端强烈的情感,虽然能制造出浪漫的气氛,但这种爱到可以活埋自己的爱情,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吃得消?
当然,每个人都会为一些东西坚持,就算其他的人会觉得是浪费时间,但对这个人来说却很重要。重要是实,倘若人试图以爱的名义来控制和改变他人,这种爱就变味了。
这并非爱的真谛。你爱别人,就不管不顾的去爱,并没有给你爱的人自我选择的权利,就想着自私的拥有,这哪里还是爱?这是狗皮膏药。自然,爱情,爱情,就是疯狂的占有和排他,除此以外,其他都未必值得冠以爱情的帽子。

但问题是,这要双向奔赴的呀。若是情之所至,一往而深,彼此投契,才是命中注定。倘若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自演自看的有甚奔头?那不如干脆放弃,留一份守候在心底,无法拥有的,就学会成全。
至于这守候的本身,是不是爱情,不知道,但总好过为了其而伤害自身。得到了自然好,得不到,互相祝福一生也是好的。谁都希望一生一世一双人,能一眼千年,白头偕老。若人人这样,那“爱而不得”四个字,恐怕就要退出江湖。

所以,缘聚缘散,不能强求。若过于强求,只会扰乱内心,就算其在身边,亦无法快乐。因为不合适的人,不管你如何的卑微,如何的挽留,如何的拿自己的生命不当回事,总有一天,均会走散在人群里。
所以讲,千万不要或略自己真正的感受,陷于到不理智的爱河里不能自拔,到最后把自己折磨得精疲力尽才脱身而出。还是把非爱情丢掉吧,千万不要让其在心里生根发芽。不然,人活着会抓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