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赣县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公办初中学校

1.目前在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下同)就读六年级,2025年秋季申请在赣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七年级就读的学生。

2.目前在赣县城区之外的小学(含赣县区实验学校)就读六年级,2025年秋季申请转入赣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七年级就读且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学校转入条件的学生。

(二)民办初中学校

赣县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赣县区实验学校)不设学区,原则上与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七年级同步招收赣县区范围内常住家庭人员子女。在完成此范围入学需求基础上,若在该校批复的办学规模上限内仍有学位,则可再招收赣州市中心城区其它区域常住家庭适龄子女。

二、招生计划

综合城区常住人口、学校办学规模、学位供给等因素,2025年秋学期,赣县城区各初中学校七年级开设班级预设如下:

赣县二中22个班,赣县四中26个班,红金实验学校初中部12个班,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0个班,梅林中心学校初中部3个班,赣县八中12个班,赣县区实验学校(民办)初中部6个班。

以上开班计划仅为预计,最终以实际需求且复审通过的人数为准按标准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含50人)调整开班计划。各校招生入学联系电话见附件1。

三、招生学区

(一)学区界定

1.学区以学生本人的户籍地址或父(母)名下的不动产证(含房产证,下同)房产地址为依据确定,即城区户口类城区房产类生源为学区生源

2.经商务工类、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生源(指学生本人不是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梅林镇经商、务工或生活,且名下没有不动产证房产,下同),不纳入学区界定范围,该类生源为非学区生源。若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生源已满(或超出)学位,则此类生源由区教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就读学校。

3.政策优待类生源不纳入学区界定范围,该类生源由区教体局根据招生入学优待政策妥善安排。

4.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且其父(母)在梅林镇有不动产证房产的,以学生父(母)的不动产证房产地址确定学区;学生父(母)在梅林镇有多套房产的,仅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学区依据,且一旦确定就读学校后,初中毕业前原则上不得以居住地变动为理由申请在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之间转学。

5.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且其父(母)在梅林镇无房产的,以学生本人的梅林镇户籍确定学区,且一旦确定就读学校后,初中毕业前原则上不得在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之间申请转学。

(二)学区划分

各校招生学区范围见附件2,具体区域详见学区划分示意图。

四、关于“长幼随学”

(一)为落实省、市“长幼随学”政策,若某学生申请就读城区某公办初中学校,其同胞兄姊已在该校就读,入学报名时可申请“长幼随学”,同时要在入学平台上传已在该校就读的同胞兄姊的纸质学籍表(由所在学校打印提供并盖章)。

(二)对申请“长幼随学”并经审核后属实的学区生源,可优先安排其在同胞兄姊所在初中学校就读。

(三)对申请“长幼随学”但不纳入学区划分范围、统筹安排入学的非学区生源,若其申请就读的初中学校学位不足,为方便家庭同校接送,则按“长幼随学”原则将该家庭多个孩子调配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城区初中学校同校就读。

五、预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预报名方式

根据省、市“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要求,所有入学、转学对象,均需通过赣县区“入学一件事平台”(即“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核办,登录方式见本方案第七条说明。

(二)预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2日上午6:00至2025年6月24日23:59

六、入学申请材料及就读学校安排

(一)政策优待类

1.军人子女。包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等,须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上传《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23〕10 号)规定的有关证明,根据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学校。

2.国家综合性救援人员适龄子女。按《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应急字〔2019〕49号)等规定,须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上传有关证明,根据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学校。

3.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9号)规定的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须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上传有关证明,结合意愿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赣州高新区企业人才子女。赣州高新区企业人才子女按有关规定,须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上传由赣州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的相关佐证,结合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城区户口类

1.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且父母在梅林镇有不动产证房产的,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户籍和父母房产信息为准(无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到父母确定的房产地址对应的学区学校就读。

2.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梅林镇没有不动产证房产的,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户籍信息为(无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或在平台上传原件照片),到学生本人户籍地址对应的学区学校就读。

(三)城区房产类

1.学生本人不是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梅林镇购买不动产证房产的,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父(母)房产信息为准(无须提供户口本、不动产证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到父(母)的房产地址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

注意:非住宅用房(如商业公寓、工业和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2.学生本人不是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梅林镇享受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入住为准(无须提供户口本、保障性房租赁合同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到父(母)的保障性住房地址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

3.学生本人不是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梅林镇购买小产权房(含自建房、返迁房、安置房)的(无须提供户口本、房屋购买协议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该层住房的自来水(或天然气)开户名(须显示自来水或天然气用户名与学生父母姓名一致)为准,到父(母)购买的小产权房地址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

4.学生本人不是梅林镇户籍但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需寄居的,须提交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凭证和收养人证明,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收养人不动产证房产信息为准(无须提供双方户口本、收养人房产不动产证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到收养人房产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就读。

(四)城区经商务工类

1.城区经商、办厂(企业)人员子女

学生本人不是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赣县梅林镇范围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商或办厂的赣县区户籍学生,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父(母)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无须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但要上传至少三个月的法人账号交易流水佐证),可申请在城区公办学校申请就读;若申请就读学校无剩余学位,则统筹调剂到仍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2.城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务工人员子女

学生本人不是梅林镇户籍但父(母)在赣县梅林镇范围内的企业(工厂)或个体工商户(店铺)务工,且务工单位为学生父(母)缴纳了社保的赣县区户籍学生,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父母社保信息为准(无须提供户口本、务工单位缴纳的社保对账单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可申请在城区公办学校申请就读;若申请就读学校无学位,则统筹调剂到仍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五)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

本方案所说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的是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户口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且在赣县公安部门办理了居住证,居住证核定地址位于赣县梅林镇范围内的,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自动查询的父母或学生本人居住证信息(无须提供户口本、居住证等原件或在平台上传相关原件照片),可申请在梅林镇公办学校申请就读;若申请就读学校无学位,则统筹调剂到仍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七、招生流程及时间

(一)线上预报名(6月22日-6月24日

1.学生家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进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端口(已在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选择“初中新生入学”;其它的选择“初中转学”端口),再结合家庭情况选择相应类别,选择意向学校,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凡申请转学的,需同时上传一份已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纸质学籍表。

3.若信息填报失误,家长可在预报名期间点击“修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提交。

(二)线上审核(6月25日-6月29日

1.大数据自动审核。若平台填报信息后,立即显示“大数据审核 信息审核驳回”,则说明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该校入学条件。

2.学校工作人员审核。对平台大数据审核已通过的入学申请,则进入人工审核阶段,由入学申请学校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各生源类别的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5日-6月26日,进行政策优待类、城区户口类、城区房产类等三类生源的初审、复审。

(2)6月28日-6月29日,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对城区经商务工类、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两类生源进行审核。

3.审核结果查询。在学校进行初审、复审后,家长可扫码或自主进入“支付宝”的“赣服通”小程序,选择“一件事专区”,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下方的“立即办理”,选择办理地区为“赣州市”“赣县区”,进入“赣县梅林镇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点击“进度查询”,查看审核进度、审核结果。

(1)若线上初审没有通过,则显示“人工审核 信息审核驳回”,则说明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该校入学条件,请家长及时电话咨询申请入学学校的招生联系人,或亲自前往申请入学的学校进行现场咨询,了解具体原因(提醒:在平台反复提交无效)。

(2)若线上初审通过后,显示“信息审核通过”,需等待学校进行复审。

(3)显示“复审通过,预录取”,则表明复审通过,已确定可在该校就读。

(三)统筹调剂(6月30日前

1.若某公办学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确保政策优待类生源、学区生源在该校就读;非学区生源(经商务工类、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则须统筹调剂,调剂办法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合理制定,报区教体局核定后实施(若城区公办学校均已无学位,则申请转入的非学区生源须在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

2.城区民办学校(赣县区实验学校)生源不设类别,学生自主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统筹安置(8月25-8月26日

对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七年级入学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学位申请,或已申请但对材料审核、安置学校存在异议等的情况,集中核定处理,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统筹安置。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以校为单位实行责任负责制。各学校在本方案基础上,要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方案,并通过合适方式向社会公告。招生入学预报名及信息审核期间,学校要在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设立好校内便民咨询、业务受理、现场审核等岗位,及时受理预报名期间需现场解决的群众疑难问题,确保工作运行平稳有序。

(二)“赣县梅林镇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将共享公安户籍、不动产、住建等大数据信息,信息核查将在平台自动校验。凡未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系统申请并填报信息,视为该学生没有在城区学校就读的意愿。

(三)申请在赣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一名学生仅能到其中一所学校预报名,重复报名者无效。不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转入申请对象,将驳回其申请。

(四)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要求,各学校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若发现审核人员、管理人员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招生入学监督(举报)电话:

0797-4437300(教育股)

0797-4488710(党群工作股)

附件1:赣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联系电话.pdf

附件2:赣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pdf

附件3:赣县城区初中学区划分示意图.pdf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7日

源:赣州市赣县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