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把“戒尺”归还给老师吗?

不支持。因为教育部颁布的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我想问一句中小学学生上课己到了抽烟喝酒、打骂欺凌同学这种地步吗?不至于吗。那么这个老师除非在学生头上就连半点威望也不存在了,也没资格任老师吧?说老师们可以更有底气地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展开点名批评、罚站、停课等惩戒,也清晰了哪些是惩戒时不可逾越的红线。

新规明确提出,要把“戒尺”还给老师,对有扰乱课堂秩序、吸烟饮酒言行失范、打骂欺凌同学等违纪行为的学生,要进行适当惩戒。轻的可以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罚站一节课,课后教导等,情节较重或屡教不改的,可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罚其从事公益服务、暂停校外集体活动等。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还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这样明确的规定,让老师们顿感有了底气。我最近在网上看到某某老师在上课时对学生用塑料三角尺打学生头部造成脑壳裂开,送医院抢救死亡,那么这种悲残事件如何处理?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老师进行批评教育、上课罚站等措施家长普遍能接受;重者由学校、家长配合处理,而就对学生进行一周停课、停学觉得欠妥吧。你觉得呢?(请诸友在评论区留言、点评、交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