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黄金考点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建必考点

202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黄金考点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建必考点,长按点赞+转发+评价持续更新哦,文荡版点我头像私信我:2022

 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

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动完成工作成果并获取报酬

 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但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承揽合同的解除

 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催告→逾期不履行→解除合同)

 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 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