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生能否执行教育部的两个规定?

教育部早已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日前,教育部又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共有“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4项竞赛进入名单。 入围竞赛的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以下是44项竞赛名单:

我感到怀疑的是,个别大学能否真正执行教育部的上述两个规定(包括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强基计划招生)进行招生?如果不执行,上述两个规定是否有意义?难道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是废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