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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
9月29日,南郑区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投票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徐建宏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熊自伟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维平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治安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贾利英同志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刘洪平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靖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熊自伟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建宏同志为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丨南郑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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