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教育系统2021年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近,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和社会环境,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防止节日腐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三节”期间廉洁教育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各学校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三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教职员工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师德师风
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要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坚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严守以下八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向学生推销及变相推销推荐学习资料、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
6.严禁利用假期休息时间进行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
7.严禁假前以索要礼金礼品等为目的,恶意批评学生、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不良表现、歧视学生等行为;
8.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三节”期间的廉洁教育、廉政管理相关工作,切实将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
榆树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畅通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履责不到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单位,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3623213
榆树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1年9月8日
来源:廉洁榆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