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需要用大量的小號去給自己的音樂人歌單刷播放次數,每月就能輕鬆收穫5000元。」
日前,網易雲音樂官方微博發文打擊「聽歌外掛」行為,並針對找「代練」自動刷歌的1萬+賬號進行了治理。
對此,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聽歌外掛」行為背後隱藏著一條「音樂人計劃」利益鏈。在小紅書、閑魚等多個電商平台上,存在大量「外掛」課程、「代掛」服務以獲取平台推出的「音樂人計劃」中的播放量激勵收益,相關課程價格在1分錢到上萬元不等。
有商家還稱,每天簡單操作半小時,就能月入過萬元。
但同時,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反映自己被割韭菜,甚至還有消費者在「幫原創歌手打榜賺零花錢」的群里被騙走30萬元。
「每天操作半小時,無腦月入上萬元」
近年來,各大音樂平台為鼓勵原創音樂人,相繼推出「音樂人計劃」。原創音樂人通過開通音樂人身份,發布原創歌曲,在作品播放量達到一定數量後,平台便會給予音樂人一定激勵收益。
本是支持原創的「真金白銀」卻被投機者盯上了,打出「月入過萬」的旗號招攬起生意。名為「聽歌外掛」的服務由此應運而生。
「2025抖音汽水音樂人計劃,新風口項目,每天簡單操作半小時,小白無腦月入10000+……」在某電商平台上,有商家介紹,目前「聽歌外掛」屬於藍海市場,只需要花1分錢,就能獲得詳細教程進行學習,從而獲取收益。
以閑魚為例,北京商報記者搜索「音樂人掛機」關鍵詞,在一天以內發布相關商品的商家就超過100個,包括網易雲音樂、騰訊音樂、抖音汽水音樂等「聽歌外掛」服務。其中,一個標註「網易云云梯計劃一天能掙500+,有執行力的來」宣傳的商品下方已有98人表示想要。
但當北京商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進一步諮詢上述商品時,該商家表示,「一天掙500+」或月入過萬並不能保證,還是要看操作者自身有沒有耐心去做。
記者與商家溝通截圖
縱觀全網,目前,「聽歌外掛」服務主要以售賣「外掛」教程和接「代掛」為主,價格在1分錢到9.9萬元不等。據悉,銷量最大的商品集中在1分錢到1元區間,提供的基本是從公開渠道獲得的集合版網盤資源;而上萬元的商品主要是「代掛」服務,具體價格可再議,一般只需要買方提供主號,賣方負責小號刷量,最終雙方再進行收益分成。
電商平台截圖
利用虛擬模擬器或雲主機開窗口刷量
「我們只需要用大量的小號去給自己的音樂人歌單刷播放次數,每月就能輕鬆收穫5000元。趕緊操作,不要錯過風口!」在一份「聽歌外掛」教程中,商家表示,網易雲音樂人可通過在平台上傳原創歌曲,當歌曲播放量達到1萬時,單機可收穫40—60元收益。
據介紹,具體刷量流程為:先購買網易雲音樂小號,然後在網頁或在虛擬模擬器上批量掛機(至少50個窗口)刷播放量,單機收益將漲到100—150元左右,即每天只需要輕點掛機操作,打開播放音樂,每個月就能到手3000—5000元。
教程視頻截圖
上述商家表示,虛擬模擬器主要用的是雷電模擬器,另外,也可以通過購買雲主機開窗口。如果使用虛擬模擬器操作,還需要購買偽裝軟體。前期音樂人認證,小號及雲主機服務購買等投入差不多在兩三百元。購買小號盡量選擇黑膠帶會員的,收益會更高點,而且不論是網頁還是模擬器掛機,一定要定期檢查ip情況,不然容易被封號。
此外,還有商家稱,單機月入3000—5000元也只是一段時間,等穩定下來,月入可實現6000—10000元。
不過,有業內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直言,「聽歌外掛」教程基本沒有用,技術更新和刷量控制都需要更專業的人,月入過萬更是忽悠人的。一個音樂人賬號刷量平均一個月能賺800-900元,要月入過萬,起碼得找10-20個小號刷量。先不說小號好不好認證,刷量還需要控制,如果被發現就被直接封號。
騙局湧現,有消費者被騙30萬
就在部分商家們極力推廣「聽歌外掛」這一賺錢風口時,已有消費者反映自己被割韭菜了。截至目前,小紅書上,與「網易雲音樂人掛機割韭菜」相關話題筆記已經超過607篇。
一位打算「退坑」的博主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最開始看上這個項目想賺點外快,但是後面因為搭建虛擬播放器出現問題,刷不出量,需要重新安裝系統,前前後後換了好幾個商家,花了1500多元都還不見起色。聽說後期還會被平台吞量,弄不好被發現了直接封號,得不償失。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市場上還延伸出了打著「幫原創歌手打榜賺零花錢」旗號的騙子群。
來自河南的周女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自己因為輕信某匿名快遞寄來的中獎信息,掃碼進群後發現是給原創音樂打榜的項目,需要下載相關app,通過先投入再返利的模式掙錢。「一開始都是小金額投入返錢快,最後開始大金額投入時就出現問題了。結果,三天被騙了30萬元,從去年10月到現在,錢都還沒有追回來。」
值得一提的是,以目前市場上銷量較高的「聽歌外掛」教程為例,北京商報記者在購買體驗後發現,不僅裡面有很多重複內容,其售後服務也很機械,並不能就具體教學視頻進行答疑,缺乏實質性幫助。
記者與商家溝通截圖
律師:投機者或涉嫌詐騙罪
實際上,在去年,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分別就刷量行為進行過打擊。
官方公眾號截圖
據騰訊音樂人小秘書公眾號消息,2024年7月,針對李某(註冊名:李某福)、李某某(註冊名:水某某容)於騰訊音樂人平台上傳作品並自行刷量,非法取得平台版權結算,平台在發現後立即對賬號進行封禁,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索版權費用及違約金。法院最終判決上述涉案用戶除退還全部已結算版權費外,還需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當前,為什麼此類刷量行為又「捲土重來」了?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周垂坤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受「音樂人計劃」分成吸引,投機者出於利益驅使實施刷量行為,形成「刷量—變現—再投入」的閉環。而目前「外掛」技術的不斷升級,平台監測存在滯後性,難以形成對相關行為及時、有效的監督和制止。此外,在刑罰層面,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適用爭議,如部分行為是否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在司法爭議,導致相關行為人「鑽空子」。
針對如何有效制止此類刷量行為,周垂坤指出,法律層面存在完善空間,一是細化相關罪名適用標準,減少司法實踐爭議;二是對於目前市場出現的新的涉嫌犯罪的形式應進一步作出明確的規制。「當前,投機者利用虛擬播放器和自動化工具虛增播放量將面臨刑事、民事等多重風險。從刑事層面來說,行為人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構成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通過非法軟體或技術手段破壞平台數據系統,則可能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平台方面,經濟學家宋清輝建議,可引入更先進的反作弊技術,同時,應設置多元化激勵指標,可將用戶互動質量,例如評論質量、分享意願、專業樂評人評價、歌曲原創性、藝術性等指標納入激勵體系。此外,可以鼓勵用戶舉報疑似刷量行為或違規內容,並建立快速響應和處理機制。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