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互聯網經濟是一個以民營企業為主導的創新,這個發展趨勢以後也不會改變。民營企業在其中發揮了國有企業難以企及的服務能力、創新能力,這的確迅速導致了互聯網經濟出現了財富集中現象,但這種「富貴病」在政府看來,是可承受、可扭轉、可監管的。「大而不能倒」並不完全適用於互聯網民營企業。如果繼續給予更多的互聯網民營企業發揮的政策空間,他們依然會在這個領域創造出新的服務模式,儘管他們的原始目的是為了掙錢。
其次,互聯網經濟發展到現在由政府和國有企業來接盤並不好。到了今天,注意到線上服務便捷性的當然不止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都在利用互聯網拓展自己的服務或者盈利方式。但客觀看,論友好度、便捷度、舒適度、滿足度,公眾買賬情況並不好。道理很簡單,現在的頭部互聯網企業是引領式的,全球化的,這種布局層次不是短時間靠模仿能夠追上的。事實上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也沒有這方面的動力和雄心,能夠服務一個狹窄的區域或者行業就是他們的最大願景。所以客觀看,未來互聯網經濟的發展還是只能指望民營企業。
但這並不意味著互聯網經濟就是沒有問題的,有的民營企業壯大到富可敵小國的程度時,也開始變得僵化起來,各種官僚、腐敗、奢靡、虛浮、自大等問題也開始出現。互聯網經濟不等於經濟本身,它的影響在擴大可是並不意味著它能替代所有的經濟模式,已經做大的互聯網民營企業沒有身體力行地認知到這一點也沒有關係,只要政府允許充分的競爭,不讓這些大企業享有國內國際特權,不為他們提供特惠待遇,他們很快就會被消費者拋棄,很快會被市場的大浪捲走。
需要注意的是,大型互聯網民營企業和我國早期的民族資本企業完全不同,他們沒有救國救民的歷史任務,沒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歷史擔當,當然從國家到社會也從來不需要他們有這種擔當。現在既要給予他們平等保護,也不能貿然給他們貼上民族企業的標籤,讓他們享有不應該獲得的政治地位和市場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