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山東小伙囚禁男子,在他身上發泄淫慾,還用鐵絲擰住他嘴

我第一次聞說陽谷縣是在《水滸傳》裡面,武松打虎景陽岡、除霸獅子樓等故事家喻戶曉。獅子樓位於陽谷縣老城十字街西南,再往南五里地有一個馬廟村,本文的異事就發生在那裡。

一,逃出生天

1993年12月13日下午1時許,馬廟村的幾個村民依靠在牆角曬著冬日的暖陽,神吹鬍侃嗑閑呱。

正在大家嘻哈大笑之時,「撲通」一聲從路北張敬根院牆上滾下一個人來,大夥定眼一瞧,我滴個乖乖,把他們都嚇懵了。

只見那人,二十多歲,蓬頭垢面,嘴裡塞著東西,上下嘴唇被鐵絲擰緊,一根綠尼龍繩從嘴繞到腦後,雙手還被反綁,模樣甚是驚悚,好似一個被變態摧殘過的囚徒。

「怪囚」爬起身來,直奔驚呆的大夥,嘴裡嗚嗚啦啦聽不清在說什麼,他又背過身去,扭動雙手示意大家幫他解開繩子,可是大夥一臉驚慌,沒有人敢上前貿然行動。

「怪囚」又哀求了一會,大夥依然無動於衷,接著他又徑直跑向大隊書記徐俊昌院前,結果又撲了個空,徐家大門緊鎖無人在家。

「怪囚」一臉絕望,徹底對這個村失望了,他一邊嗚嗚痛哭,一邊跑向鄰村劉坑,一口氣到了秦登柱家。秦家媳婦一看家裡跑進來一個「怪物」,我滴娘來,立即拔腿就往外跑,驚叫又驚呼,響徹九天雲霄。

從派出所下班回家的秦廣清剛進屋拿起茶杯,就聽見村裡有婦女尖叫的聲音,他出門查看情況正與秦家媳婦撞了個滿懷。秦家媳婦驚慌失措說不出話來,直拉著秦廣清往她家跑。

秦廣清瞪眼一看「怪囚」就知道出大事了,立馬用對講機叫來了警車,將「怪囚」帶到了陽谷鎮派出所。

為保全證據,民警先給他拍了一張照片,然後再帶他到縣醫院治傷。當醫生剪掉擰在他嘴唇上的鐵絲,取出口中的棉花時,他「哇」地一聲哭了出來,向民警哭訴了被搶劫和摧殘的經過。

「怪囚」名叫孟祥勇,是一位走村串戶收購狗、牛、羊等雜皮的皮販子。

12月12日11時左右,孟祥勇一邊推著自行車,一邊大聲吆喊。走到馬廟村張敬根家門口時,張敬根說他家裡有雜皮,孟祥勇便隨他進家看貨。

孟祥勇被帶到東屋,張敬根讓他坐著等一會,說自己去拿雜皮。結果,張敬根再回來時卻端著一把土槍對著孟祥勇威脅道:「把身上值錢的東西全部拿出來!」

孟祥勇驚慌不已,沒想到自己會掉進匪窩裡,為保命他當即掏出身上所有的錢,135元零散鈔票都交給了張敬根。可他還是沒想到,錢雖然交出來了,但張敬根仍不放他走,把他關在了東屋。

張敬根則拿著那些錢跑到鎮上大吃大喝,逍遙快活,直到天黑才回家。

回來時,張敬根拿著買回來的蛋糕和餅乾遞給孟祥勇說,「我真有雜皮,你跟我到西間屋裡去看看。」

孟祥勇信以為真,跟著張敬根來到西間屋。一進門,張敬根就掄起門栓朝孟祥勇頭上猛砸,三五下就把他打倒在地,昏迷過去。為了防止孟祥勇醒來跑掉,張敬根找來尼龍繩把他捆得死死的。

約摸一個小時後,孟祥勇蘇醒過來,再三央求張敬根放了自己。張敬根不肯,孟祥勇便大喊「救命」,張敬根害怕被人聽到,立即對他再次發起猛烈地拳打腳踢。頃刻間,孟祥勇又昏了過去。

張敬根擔心他蘇醒後又大喊大叫,便找棉花塞住了他的嘴。

夜半子時,孟祥勇再次蘇醒,仍然「嗚嗚」亂叫,張敬根氣得又朝他打了幾拳,還解開大褲子朝他頭上撒尿。

最後,孟祥勇再無體力反抗,也不再叫罵。張敬根湊到他跟前說:「你不是有個姐姐嗎?你把你姐夫殺死,讓你姐姐跟我過吧?」

孟祥勇白了他一眼,沒有吱聲。

張敬根又問:「你們村裡有流里流氣的女孩嗎?你給我介紹介紹,讓我玩玩?」

「沒有。」

張敬根不信,便威脅道:「你要不說,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來!」

孟祥勇很無奈地說:「確實沒有。」

張敬根看他這麼倔強,又殘忍地收拾了他一頓。飽暖思淫慾,無洞發泄很憋悶,張敬根拿出一把剝羊刀壓在孟祥勇的右耳朵上,逼迫他張開嘴巴舔自己的生殖器。

孟祥勇堅決不從。張敬根用刀割破他的耳朵,強行將下身那條硬脹脹的東西塞進他的嘴裡,來回插動直到泄氣。張敬根一拔出來那根東西,孟祥勇就張口大喊救命,張敬根繼續朝他嘴裡塞棉花,還用尼龍繩饒頭勒住,防止他吐出來。

孟祥勇不肯屈服,依然叫喊不止,張敬根再次將他打暈過去。

趁其昏迷之時,張敬根從掃帚上扯出來一根鐵絲將孟祥勇的上下嘴唇穿透擰在了一起,之後他就回屋安心睡覺了。

當孟祥勇再次蘇醒時,發現自己的嘴巴被擰緊,疼痛難耐,那一夜正是他有生以來最難熬、最痛苦的一夜,但他只能含恨忍受,尋機逃跑。

12月13日上午10時,張敬根睡飽吃好來到西間屋看孟祥勇死了沒有,見他還活著,便說:「看你還喊不喊?我出去辦點事,你在這兒老實躺著,不然回來我就弄死你,把你大卸八塊!」

待惡徒走後,孟祥勇拚命蹬腿,費了近2個小時才把捆腿的繩子弄鬆,然後又慢慢地將一隻腳退出來,從蓬布底下爬出來。然後他拚命踢門、踹門,終於把門板踹下來一塊,鑽出來以後,他靠著西牆的一顆榆樹,一腳蹬樹,一腳蹬牆,到了牆頭身體朝外一歪,順著牆外的玉米桔垛滑了出去,脫離了苦海。

之後就是本文開頭「怪囚」乍出的場景。

12月13日下午2時,張敬根從外面回來發現孟祥勇跑了,感覺大難臨頭,當即就逃走了。此後,民警數次蹲點守候和突襲均沒有發現張敬根的影子。

1994年2月5日臘月二十五,張敬根以為風聲已過,便躡手躡腳跑到他父親家裡準備過大年,結果被逮個正著。

經過審訊,民警發現原來張敬根乾的壞事還不止這一樁,別看他長得濃眉大眼,鼻正口方,其實是外秀內糟,按當地人的話說,他就是頭上生瘡,腳底流膿---壞透了。

二,為惡鄉里

張敬根出生於1969年,在家排行老三,家人親切地稱呼他為「小三」。

他從小嬌生慣養,又不愛學習,沒上完初中就輟學了,整日在家好吃懶做。父母想著給他成個家,找個女人管管他,興許會好些。1987年,18歲的張敬根娶了媳婦,與父母分了家,結束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江山易改,張敬根秉性難移,他就是不想通過勞動掙錢,老想著不勞而獲,坐享其成,媳婦也因此早早離他而去。

1988年秋天,張敬根看上了鄰居家裡的電視機,他趁鄰居家裡無人時,跳進去把人家的黑白電視機抱了回來。鄰居回家一看電視機丟了,在村裡到處大喊大罵,搞得張敬根有點怕怕,畢竟是第一次偷這麼值錢的東西。

當天晚上,張敬根悄悄地把電視機放到鄰居家的廁所里。鄰居一看電視機失而復得,也沒什麼損失,便沒再追究。

第一次盜竊未成,張敬根心有不甘。1988年10月26日,他在縣城集市上看到一輛未上鎖的自行車,十分心癢,於是趁車主不注意推車猛跑,不想竟驚動了車主。車主身強體壯,張敬根一身虛肉,哪跑得過人家,結果人贓俱獲。

張敬根的第二次盜竊就這樣狼狽收場,還被拘留了15天。可他還是不甘心,非要干成一票不可。

過了一個月,張敬根又瞄準了同村張敬明家的電視機,那天半夜,他讓二哥張敬善在牆外把風,自己悄然跳入張敬明家抱出黑白電視機。第二天,張敬明順著盜賊的腳印追到張敬根家門口,質問他是不是偷了電視機。張敬根硬著頭皮說瞎話,死活不承認。

等張敬明走後,張敬根又想了想,被人懷疑的感覺不好,趁天黑時又讓二哥偷偷把電視機送了回去。

1989年春,張敬根又以同樣的手段盜出了同村張孟善的黑白電視機,也是被人發覺露出了馬腳後悄悄送回。張敬根三盜電視機,三次送回,可以說是創造了行業的奇蹟。

吸取前4次盜竊失敗的經驗後,張敬根終於在1989年秋和1990年秋成功盜取張敬春家的錄音機和照相機,賣掉換錢瀟洒了好一陣子。

1993年,張敬根發現同村張敬東家養的兔子挺肥,於是偷了十幾隻回來藏在自家床與牆中間的暗槽,什麼時候想吃肉了,就掏出來宰一隻,不花錢也能吃上肉的感覺好極了。

1993年7月10日,張敬根又在縣城集市上作案,還是被人當場抓獲,又被拘留15天。

就在孟祥勇被張敬根騙回家的前一天,12月11日上午8時,與孟祥勇同村的孟樣林也曾騎著自行車到馬廟村收購雜皮。當孟樣林走到張敬根家門口時,張敬根喚他:「來,我家有狗皮,你給多少錢?」

孟樣林回答:「不見貨不能說多少錢。」

「進來我家看看。」

張敬根把孟樣林領到東屋,讓他坐著等會。結果,張敬根一轉身就端著土槍,扣著板機將槍口對著他說:「你別動我就打死你!我是騙你的,掏出錢來!」

「你就這樣干!你要兩個錢,唉,行,給你!」

孟樣林從身上掏出110元錢扔到地下。張敬根又搜了搜他身上,又找出五六塊零錢,然後威脅道:「我放了你你要是報案,我出來殺你全家,滅你全家的口!」

孟樣林急慌慌跑回家,不敢報案,他害怕遭到報復,於是隱忍不發,也沒有告訴別人,直到民警找到他才說出來實情。

張敬根屢次盜竊,屢次挫敗,沒想到第一次搶劫竟大獲成功,這讓他自信滿滿,膽氣大漲。12月12日,又一個收購雜皮的送上門,張敬根故技重施,搶劫孟祥勇並對其殘忍囚禁和侮辱。

張敬根是一個不務正業、遊手好閒的東西,十五六歲就開始偷雞摸狗,偷遍全村無敵手,因此全村人都對他恨之入骨,但又很害怕他報復。

在搶劫事件爆發後,張敬根畏罪潛逃,村裡77名村民聯名俱押自動湊錢作為「除惡經費」讓民警同志們儘快抓住他,足見其作惡鄉里之猖獗。

三,法律除惡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1994年6月14日,張敬根最終坐上了被告席,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死刑,以流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毀壞公私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張敬根不服,提起上訴。同年9月9日,山東高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同年9月27日11時20分,一顆正義的子彈結束了張敬根的今世之命,把他送進了「十八層地獄」。

參考資料:《小院逃出「怪囚」:張敬根搶劫、流氓、盜竊案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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