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下班,我正準備回家,這時,老闆李雯雯突然喊道,「李楓,你先別走,在樓下停車場等我,我有事找你。」
李雯雯是一位36歲的大姐,也是一個大美女,做事雷厲風行,我們都給她起外號叫李大雷。
很快,李雯雯就下來了,她把我叫到了車上,開始問我,「李楓,你來公司多久了?」
「已經5年了,老闆。」我尷尬地說道。
「不要叫我老闆,叫我雯雯,你覺得我怎麼樣?」李雯雯問道。
「怎麼樣?老闆,噢不,雯雯,你當然是一位女強人了,我們公司的員工都羨慕你了。」
李雯雯又說道,「好了,停,我有話直說了,過幾天是我爸的生日,我爸呢,一直身體不好,所以,我想請你幫個忙。」
「幫,幫什麼忙?」我有些忐忑地問道。
「你做我男朋友吧。」李雯雯馬上又說道,「你別誤會了,只是臨時的,等生日過完了,你還是你,我還是我,到時候給你漲工資。」
一聽到漲工資,我就開心,當即就答應了李雯雯的要求。
回去之後,我的心就像是開了花一樣,我就在想,老闆不會看上我了吧,只是拿給父親過生日做借口而已,雖然比我大了幾歲,但也無妨。
有道是,女大三抱金磚嘛。所以,我決定好好工作,爭取在老闆面前多表現表現,好向老闆表白。
很快,和李雯雯約定的日子就到了,而李雯雯開著她的路虎來接我,我還特意買了一身西服,想在未來岳父面前表現一下。
然而,我們剛到地方,就看見李雯雯的父親坐在地上哭,李雯雯趕忙上前詢問,「爸,你怎麼坐地上呢,您哭什麼?」
李老爺子哭哭啼啼地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我趕忙讓李雯雯先把老爺子送上樓,這時我們才發現,屋裡有人在住了。
一方詢問才知道,對方姓劉,叫劉慶,是李老爺子的老友,劉慶已經把李老爺子的房子買走了,所以,劉慶就住在了房子里。
這麼說,似乎沒毛病,可是李老爺子卻指著劉慶,一直斷斷續續地說道,「騙子,騙子,我的房子。」
從這裡,我敏銳地覺察到了一絲不尋常,我就問劉慶,「你剛才說,這房子是你買的,你多少錢買的。」
而劉慶居然拿出了房本和購房合同,得意地說道,「這房子是我真金白銀買的,早就過戶了,這房子的主人是我。」
我接過購房合同一看,頓時笑了,我就問劉慶,「你蒙誰呢,你這上面寫的購房款37萬,而這房子,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是9000多塊錢一平方米,這房子少說也得有70平方米,那就是63萬,你37萬就買了,可能嗎?」
劉慶一把搶過購房合同,滿不在乎地說道,「白紙黑字,這裡有李本書自己簽的字,你們別想抵賴。」
說完,劉慶就要關門,被我一把按住了門,我直接就帶著李雯雯和李老爺子進去了,我也不著急,而是慢悠悠地跟劉慶說道,「說說吧,你是怎麼哄騙老爺子簽字的。」
劉慶卻惡狠狠地說道,「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你們都跟我走,再不走,我就報警了。」
「哎呀,你還別說,我就等著你報警呢,我今天就不走了,你快點報警,你倒是報警啊,不報是不,那我可打電話了。」我怡然自得地拿起桌子上的葡萄就吃了起來。
其實,當我看到購房款寫著37萬,而且是現金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其中必有貓膩,雖然還不知道具體的原因,但想來,李老爺子應該是被劉慶給騙了。
劉慶見我不走,他掏出手機就要報警,而我根本就不擔心,因為劉慶根本就沒有報警,而是給他的家人打了電話。
我一把扯過劉慶的電話,說道,「看你年紀大,我也不跟你動手了,我先給你普普法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而一套63萬的房子,卻被你以37萬的價格買走,顯然,這是一起有失公平的合同,我們可以拿著這個合同去法院起訴你,老劉,這場官司,你輸定了,到時候,你不僅要把房子重新過戶到李老爺子名下,而你交的中介費等等,都將由你自己承擔。
如何,老劉,你是準備我們起訴,還是你自己說。」
聽完我說的話,劉慶的臉色明顯有些難看,而這時,他的兒子和兒媳婦趕來了,看見我們坐在屋裡,就想動手,但是被劉慶攔住了,只聽劉慶說道 ,「那你想怎麼樣?」
我沒有回答,而是看向李雯雯,問道,「老闆,這套房子重要嗎,如果重要的話,我們就起訴,把房子要回來,如果不重要,那就把剩下的購房款要回來,把老爺子接您那去,您看,您拿個主意。」
李雯雯想了想,最終決定不要房子了,於是,我對劉慶說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多追究了,你再補我們29萬的差價,這房子我也不要了,當然,你要是不願意,我們就起訴,你可以去找個律師諮詢諮詢。」
過了幾天,老六打來了電話,同意支付29萬差價,到這裡,這件事也算解決了,而李雯雯為了感謝我,說道,「如果不是你,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謝謝你啊,要不,晚上你來我家,我請你吃飯吧。」
我有些好奇地說道,「難道就只是吃飯這麼簡單嗎,老闆,你看我現在還單身,要不,您給我介紹個對象吧。」
李雯雯沒好氣地看了我一眼,說道,「有什麼好介紹的,我這不有現成的嗎。」
本文完。
在這裡提醒大家,多多回家陪陪老人,尤其是在老人有房產的情況下,別被有心人有了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