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候在2021年經過媒人的介紹認識了小葉,兩家相距三公里,見面都感覺可以。認識三天後,兩個人就訂婚了。
小候的思想觀念比較傳統,認為訂婚了小葉就是他的媳婦了,再等著看個好日子把小葉娶回家。

訂婚後,小候去溫州送外賣,他父親去工地上班,母親在飯店做服務員,未婚妻小葉在河南老家縣城。
訂婚後的小候很有目標、奔頭、動力,因為有未婚妻小葉,因為想給小葉一個浪漫美好的婚禮。於是,他很有動力地賺錢!

只是和小葉聯繫時,感覺她不是很熱情,總是不冷不熱地對他,甚至有時不回他的聊天信息。而小候總以為小葉內向,或者工作比較忙,忘了回復他。
小候認為只要自己對小葉好、真心為她付出,她會慢慢對他熱情的。

所以在剛認識不久,小葉向他借錢,他沒有遲疑地把身上的錢都轉給小葉,前後一共轉了一萬多元。

情人節、七夕節、小葉的生日、丈母娘的生日,小候對這些節日的儀式感都做了禮貌的表示,也做了該有的浪漫。

可是一年的年底到了,小候要回來了,小葉卻只送了小候一塊叫不上名的女式表,還從來沒叫小候一聲「老公」,可小候沒有計較,覺得兩個人可以走下去。

年底小候和父母都回來了,父母回來就催兒子結婚,想儘快把婚禮辦了。小候也不想掃父母的興緻,自己也很想早點娶小葉,就找小葉求婚。
可小葉卻不想結婚,她說:「我是真的不想就這樣把婚給結了,跟我想像的一點都不一樣,為什麼要這麼著急結婚?還非逼著我做選擇!就年後就不願意等,就是我不值得而已。」

小候說:「早晚結都一樣,只要我們心裡有對方就行了。我也沒逼你,願意嫁給我,我會對你好,你不願意就算了,路是自己選的,誰也強求不了誰。」

年底商量婚事時,小候的父母說:「有什麼要求,想要什麼都可以提出來,嫁閨女也不能讓你受委屈。」
小葉是單親家庭,只有母親,沒有父親。最後小候家按小葉家的要求拿出了這些錢辦婚禮:

小候家四個人,家裡有一輛車,但小葉要求再買一輛16萬的車開到自己的家裡,當成是自己的嫁妝,給自己裝面子,因為她的嫁妝就8床棉被,和一些小用品。小候的家人咬牙答應了一切要求
這輛車是買給小葉開的,買時但暫時沒同意寫小葉的名字。

小候的父母覺得只要是一家人,錢不夠他們去借,以後也不要兒子媳婦還,老兩口賺錢還。小候也妥協地滿足小葉一切要求。
一場婚禮花了51多萬,耗盡整個家庭的家底,還欠了外債。
2022年1月28日,小候和小葉結婚了。

婚後,小候去上班了,小葉在家裡,她之前的工作是在朋友店裡做采耳的,婚後小候不想讓她做這個工作。
2022年3月3日,小候晚上八九點回家,小葉去采耳店給老闆幫忙了,兩個人也沒吵架。小候回家就把門關上了,家裡就只有小候一個人在家。

小葉晚上十二點多回家用鑰匙打不開門,給小候打電話也沒人接,她就回娘家了。
第二天早上,小候就給小葉道歉了,也和好了,但她一直要住在娘家,不回來。

3月8日她說她懷孕了,一起去檢查確實懷孕了,叫她回來她也不願意回來,去叫幾次她都不願意回來住。
4月份她就說身體不好,孩子流產了,小候也過去看了小葉,他們的關係也算正常,沒有吵鬧。

5月中旬就開始爭吵了,新婚夫妻,小葉卻找各種借口不回家住,說沒錢花,要去工作。
可小候覺得3個月不可能把那麼多錢都花了,就問:「錢你都花完了?」

彩禮錢小候也沒打算要回來,就算她把錢給她弟弟買房了,有的錢她還了個人婚前賬了,但也不能花這麼快吧?以這個借口不回家。
小候的媽媽5月底在外打工回來了,去接小葉回家,怎麼說好話,小葉就是不回來!

小候6月8日又去接小葉回家時,就和丈母娘有了爭論,小葉看到小候和媽媽爭論,就帶著小侄子回家把門鎖拆了,拿了她的衣服就走。
小葉走後,把小候的電話號、微信、全部拉黑,抖音也註銷了,躲起來聯繫不到了。

小候去找丈母娘,丈母娘說:「你們兩個人過不下去就好聚好散,財產在各自名下就歸各自。」
小候說:「媽媽,我們就過了33天,彩禮就退一部分給我們吧!」
丈母娘就翻臉地說:「你愛去哪裡告就去哪裡告!」

小候就去法院起訴了,並也去丈母娘家的小區找人,敲門找丈母娘協商,可丈母娘拒絕協商。便又用喇叭在樓下喊,叫丈母娘退還彩禮錢,被報警抓了5次。
因這樣不斷擾民,也容易造成打架事故,所以民警要管,這事得找法院解決。

小葉跑了,聽說跑到了廣東。法院開庭她也不來,只給法官帶了一封信,說她和小候的感情良好,堅決不同意離婚,導致一審法院沒有判決離婚。

小候覺得小葉在欺騙法官,幾個月不回家,也聯繫不上,還說感情良好,分明是想繼續拖延時間,讓小候妥協不要彩禮錢。下一次起訴就得等半年的時間。

小候只想快點好聚好散,拿到彩禮錢結束這段不幸的婚姻。現在小葉卻又逃避反悔,在派出所都協調同意了,屢次三番地欺騙小候。
現在小葉依然不出面協商,也聯繫不上,小候這下不知道怎麼辦了。但他和家人始終不放棄討回彩禮和金銀首飾的錢。

前幾天丈母娘和媒人說,給6萬,小候和父親都不願意,一共給了小葉30萬,才退回6萬誰會願意呢?
這些是給小葉的錢:訂婚禮金88000元,結婚禮金99000元,金銀首飾42000元,改口費22000元,上下車和倒酒錢15000元,婚前借給小葉10000元,走小葉親戚送禮15000元。

這些錢和辦婚禮的錢一共花了51多萬。小候一直在想辦法要回錢,有電視台在聯繫小候,到時看有什麼進展。這個錢確實該退還一部分的。
因為小候和父母都是河南農村人,錢都是靠苦力賺來的,不是來錢容易的有錢人,怎麼可以這樣騙人家的辛苦錢呢?

小候也只讀過中學,在外送過快遞,送過外賣,打過短工,學過廚師。
父親是建築工人,母親在飯店做服務員,可見這些錢的來之不易,所以小候覺得沒資格放棄要回一部分的彩禮錢。

小候一直在要錢的坎坷路上,朋友們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留言說出來幫助他一下!這樣兩個年輕人也沒辦離婚證,拖著都不結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