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8日,拾荒的李婆婆在香山腳下的垃圾堆中,意外發現一具女屍,女屍身下血肉模糊,好像缺少了某個部位,嚇得李婆婆險些暈過去。
警方趕到現場,發現女屍的子宮被割下,然後棄於此處拋屍,兇手作案手法極其殘忍。
經過警方調查,女子姓王,是一個站街女,女子的身份讓警方犯了難,站街女交友廣闊,而且通常沒有固定的工作地點,很難找出她最近接觸過什麼人。
僅憑已經掌握的證據,警方認為兇犯手段殘忍,將受害者殺害後還拿掉其子宮,說明兇手有變態的心理,很有可能會再次作案。
驗屍發現,兇手手法比較嫻熟,看起來不像是第一次作案,很有可能有其他的受害者,警方立即對周邊進行人口調查,看看最近有沒有失蹤的女性,特別是從事特殊服務行業的女性。
結果發現並沒有其他女性失蹤,線索就這樣中斷了,若是兇手不繼續犯案,想要將其找出來怕是有些困難。
沒過多久,警方接連接到兩起人口失蹤的案子,失蹤者均為女性,她們擁有相同的身份,都在當地某知名會所上班。
警方懷疑兩起失蹤案跟之前的王某遇害案很有可能是一人所為。
在調查所有受害人的通話記錄之後,警方發現在失蹤之前三人都跟同一個號碼通過電話。
電話的主人叫李平蘋,是一個的哥,到底他是不是兇手?還是說三人給他打電話另有原因?
警方暗中調查,發現李平蘋並無可疑,此人老實本分,家裡有一個卧病在床的父親,妻子也很賢惠,持家照顧患病的公公,兒子還不到5歲。
這樣一個家庭會出現如此喪心病狂的兇徒么?
雖然懷疑,警方還是決定先去李平蘋家中調查,當偵查員們來到李平蘋家中時,立馬覺得不對勁,這個看起來老實本分的的哥很有可能就是專案組要找的兇手。
在李平蘋的家中偵察員在牆上和衣柜上都發現有殘留的血跡,在現場還找到了大量女式皮鞋和飾品。
這個時候,李平蘋笑了起來,大方地承認自己就是連環兇殺案的兇手,當被問到那些失蹤的女性都在哪裡時,李平蘋輕描淡寫地說:「全都變成白骨了!」
據李平蘋交代,從2002年11月到2003年6月間,李平蘋先後殺了4名從事特殊服務行業的女性,受害者遇害後皆被碎屍,更讓警方想不到的是,這個看似老實的的哥竟然選擇生吃受害者的眼睛和腎臟。
每次作案,李平蘋都會在歌舞廳門口等機會,跟準備下班的小姐談好價錢,然後拉上小姐回到自己家,歡愉之後將對方殺掉,然後在家裡完成碎屍,再就地掩埋。
李平蘋交代了埋屍地點,警方押著李平蘋來到現場,由於埋屍現場的坑太深,法醫只能坐在鏟車的鏟鬥上,司機將法醫送到坑底,法醫再把屍體放在鏟鬥上運回地面。
女屍的衣服還清晰可辨,但屍身已經開始腐爛,屍體伸出雙手,張大嘴巴,似乎像在求救,也有可能是在呼喊。
幾個埋屍地點相隔不遠,另外三具遺憾相繼被挖出。
李平蘋曾因流氓罪被判處管制一年,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李平蘋先後將四名特種服務人員誘騙至家中,將她們殺死,並對其中三具屍體進行碎屍,手段極其殘忍,影響非常惡劣。
除了李平蘋被判處死刑,他的妻子董美榮也以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為何對其妻子量刑如此嚴重?因為李平蘋的整個犯罪過程,董美榮都是知情的,還主動成為其幫凶。
2002年12月,李平蘋將自己犯罪的想法告訴了董美榮,董美榮不敢報警,選擇幫著李平蘋清理碎屍現場的血跡和血衣。
2003年1月,董美榮下班回到家裡親眼目睹了丈夫正掐著一個女受害者的脖子,董美榮進屋後將鎚子遞給李平蘋,並按住受害者的雙腿,在李平蘋將受害者殺害後,董美榮主動幫李平蘋清理現場。
當警方詢問董美榮為什麼要選擇走這條路時,董美榮說:「我怕他把我也給殺了,再怎麼說他是我的丈夫,不幫他我還能幫誰?」
董美榮說她曾想過離開李平蘋,可一想到年幼的兒子和病重的公公便放棄了離開的念頭。
警方對董美榮的想法表示不能理解,董美榮從1995年開始,就幫助過李平蘋隱瞞罪行,李平蘋在北京某保健食品公司任職時,因違反紀律遭到辭退,李平蘋懷恨在心,將責任歸在公司經理宋書田的身上。
1995年5月的一天,李平蘋攜帶尖刀闖入宋書田家中,將宋書田一家三口殺害,宋書田的女兒遇害時只有12歲。
之後,李平蘋搶走了宋家的財物再將宋家點燃,致使宋佳七間房屋和屋內的財物被燒毀。
而就在一個月之前,李平蘋還曾潛入海淀區香山附近的一戶人家中,趁家裡沒人,將家裡給點了,致使9間房屋及屋內物品被燒毀。
他如此做的原因只是因為仇富!
2004年6月15日,北京一中院將李平蘋押赴刑場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