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醫院做過手術的人都知道「知情 同意書」。即使是闌尾炎、疝氣等小手 術,如果患者認認真真地讀完「知情同意」條款,相信不產生擔心、害怕情緒的人沒幾個。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則意味著患者要承擔一切後果。病在患者身上,患者很少有能力,也基本上無權參與到對自己的治療決策中去。而醫生給患者的建議往往是「華山一條路」——你的血管狹窄已經超過了百分之多少,如果不放支架,隨時可能急性心肌梗死或猝死……毫無疑 問,這種情形是醫主動、患被動。
對此,我認為應當區別對待。如果患者得的是急病,比如急性心肌梗死,支架或溶栓越早,治療效果越好。因為時間就是心肌,時間就是生命。但 如果患者的冠心病是慢性穩定情況,就不必著急,治療方案往往不止一個,不妨給患者多個選擇。我稱之為「知 情選擇」。
曾有一位74 歲的老年男性患者, 高血壓30多年,戒煙20年,血糖正常,近十年出現穩定性勞力型心絞痛;調整用藥後,近半年癥狀有所減輕,僅快步走路時有癥狀,飽餐後容易發作。
按照既有的醫療定向思維,這個患者有明確的冠心病危險因素,且心絞痛癥狀典型,臨床診斷冠心病明確,那麼就先要進行冠狀動脈CT的篩查,再 行冠狀動脈造影,如果有必要則進行支架植入。實際上,對於這位患者,冠狀動脈CT是不需要的,不僅浪費了醫療資源,而且CT後再造影,對比劑可能對這位老年患者腎功能造成損害。
如果是直接上造影,醫患直接到了溝通「知情同意」這一步,此時醫生常常主導整個話語權,「不做的話回家隨時心肌梗死或猝死」……這種「知情談話」,患者一無選擇餘地,二來所謂知情的說法是誤導,癥狀穩定的冠心病放支架不可能預防心肌梗死或猝死,僅可能改善癥狀。
這種「知情同意」是遠遠不夠的。真正的醫患溝通,應當從「知情同意」邁向「知情選擇」,讓患者從「被動接受者」變為「主動參與者」。對於這位患者,「知情選擇」的作法是,向患者全面說明以下情況:
1.患者的穩定性勞力型心絞痛的診斷明確,病情多年穩定,近半年癥狀有減輕。
2.支架或搭橋有可能更快、更充分緩解心絞痛癥狀,但並不能預防心肌梗死或猝死。支架本身為金屬異物,具有發生血栓的風險,而血栓才是導致急性心肌梗死或猝死的風險。
3.如果裝了支架,為預防支架內血栓,需同時用兩種預防支架內血栓的藥物,如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這可能增加出血的風險,老年人尤其要注意消化道和腦出血(患者有高血壓)。如果選擇保守藥物治療,僅需服阿司匹林一種抗栓葯,如不能耐受阿司匹林,可改用氯吡格雷。支架後用兩種 抗栓葯,如遇到因身體其他疾病,包括拔牙,都需權衡出血與血栓的風險。
4.穩定的冠心病可先做運動負荷心電圖(平板或踏車,老年患者更多選擇踏車),如果心肌缺血範圍不大,程度不重,可以先選擇保守治療,充分合 理用藥,加上心臟康復,包括做體外反搏、有氧運動(在醫生與運動治療師指導下),改善心肌供血,促進側支循環。
5.如果運動負荷試驗顯示缺血嚴重,範圍大,或經藥物和康復系統治療後心絞痛癥狀不能充分緩解,並影響生活質量時,可考慮做冠狀動脈造影,再根據結果選擇搭橋還是支架。
我與這位患者經過上述充分溝通以後,患者最終決定不做支架,保守治 療,定期複查,如今五年過去,他不僅病情穩定,還重拾了往日的生活樂趣。
當然,推動「 知情選擇 」並非易事。在臨床中,我們常遇到兩種困境: 一是醫生的「權威慣性」,總覺得專業判斷高於一切,不願花費時間與患者探討;二是患者的「知識盲區」,面對複雜醫學術語,難以建立理性認知。只有當我們醫生髮自內心尊重患者的價值觀、生活方式與情感需求,才能讓冰冷的醫療決策注入人性的溫度,這樣做,收穫的不僅是更好的治療效果,更是醫患之間超越職業關係的信任與共鳴。
總之,「知情同意」不應只是程序上的簽字,「知情選擇」才是醫療服務的更高境界。醫生不能受單純生物技術的束縛,更不能受利益驅使,要客觀實事求是地把病情講清楚。對病情穩定的患者,不同治療方案之利弊說明白,和患者討論,做「知情選擇」「共同 決策」。不能只給患者一個獨木橋,讓患者別無選擇,看完那嚇人的「知情同意書」,簽字畫押,從獨木橋上掉下來的風險自擔。這是醫生專業素養的體現,更是對患者人格和生命價值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