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曲靖市紀委監委6月4日消息:日前,經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紀委監委對曲靖市麒麟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常務副區長瞿紹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瞿紹峻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承攬工程項目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給的巨額財物;為謀取職務提拔方面的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巨額財物。
瞿紹峻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曲靖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瞿紹峻開除黨籍處分;由曲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瞿紹峻,男,漢族,1980年4月生,中共黨員,雲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2000年12月參加工作。
他歷任:宣威市普立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宣威市楊柳鎮黨委書記,曲靖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曲靖市麒麟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曲靖市麒麟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區長等職。
此前,多個曲靖市領導落馬,雲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李石松和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李文榮先後被查,二人都曾任曲靖市委書記。今年5月22日消息:曲靖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劉海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
來源:政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