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億洗錢案的人物關係:多名被告之間是親戚關係!

6月7日,新加坡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德海在庭上認罪後被判坐牢16個月。此後,他與此案其他成員的關係,也被新加坡媒體披露出來。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的消息,被告王德海與其他涉案的四人皆有親戚關係,他在2012年加入非法線上賭博團伙後,還招蘇文強加入,其他人也陸續加入這筆非法生意。

王德海(35歲,塞普勒斯籍)6月7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監16個月,是本案至今刑期最長的被告。

庭上揭露,王德海與王火強(29歲,柬埔寨籍)和蘇文強(32歲,柬埔寨籍)是堂或表兄弟,而王德海是蘇永燦(33歲,柬埔寨籍)的姐夫,蘇劍鋒(36歲,萬那杜籍)則是蘇永燦的大姨夫。

據早前報道,蘇永燦和王火強在新加坡警方2023年8月15日採取執法行動前離境,警方因此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他們發出紅色通緝令

上述五人皆涉及菲律賓的非法線上賭博生意,這筆生意以中國賭客為主。

王德海在2012年加入團伙,並在同年招蘇文強一同加入;蘇劍鋒則在2013年加入。

控方也在判刑陳詞中指出,王德海在非法線上賭博團伙中扮演重要角色,就算不再參與運營後,仍繼續取得部分利潤分成。王德海還以現金的方式把贓款帶入新加坡,併購買房產。

本案至今的宣判如下:

蘇文強和王寶森(32歲)被判坐牢13個月,他們已服刑完畢,於5月6日被驅逐至柬埔寨;

被判入獄14個月的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服刑後分別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驅逐至柬埔寨;

王水明(43歲)被判坐牢13個月又六周,服刑後在6月1日被驅逐至日本。

這五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張瑞金(45歲)、陳清遠(34歲)和林寶英(44歲)皆被判監15個月。王德海(35歲)被判16個月。蘇劍鋒(36歲)被判17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人在新加坡所判的刑期都比較短,但是在東南亞詐騙所得並帶至新加坡的錢財,基本都被新加坡當局沒收充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