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子3年跨省嫁6次,狂收幾十萬彩禮為父蓋別墅

2010年6月的一天,在外打工的江蘇興化男子楊如明,突然接到老母親的電話:「你老婆和兒子都不見了!」

楊如明聽得一頭霧水,覺得不可思議:「駱麗麗和壯壯?他們能去哪兒啊?」

老母親心急如焚:「能找的地方都找了,找不著!」

楊如明這才覺出了事情的嚴重性。

等他火急火燎地趕回家,更意外的事卻發生了。

隨著事情的發展,楊如明頭暈目眩。他無論如何也想不明白,在這個一夫一妻制的時代,他的老婆,竟同時是另外5個人的老婆?!

楊如明開始細細回想。他與駱麗麗之間,是有一些地方不對勁。

他們是一年前經人介紹認識的,那時駱麗麗才19歲,而楊如明已經34歲了。

楊如明家在農村,他大齡未婚,家中經濟條件也不太好,眼看就要被剩下了。沒想到,比他小15歲的駱麗麗,竟然一眼相中了他。

這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怎會不讓楊如明和家人欣喜若狂?

陪同駱麗麗來相親的,是她的父親駱正新。他對楊如明還算滿意,只是表示女兒遠嫁,他於心不忍。

楊家人立即表示,他有要求儘管提,他們會盡量滿足。

駱麗麗是個孝順孩子,她沒為自己要什麼東西,只說她從小沒了媽,是爸爸把她一手拉扯大的,現在自己要從湖北遠嫁到江蘇,放心不下爸爸。

所以,駱麗麗的要求是,既然她不能在父親身邊盡孝,那就給他父親4萬塊錢彩禮,讓他安享晚年。

儘管這些對楊家來說不是小數目,但駱麗麗說得也算合情合理。最終,楊家人湊到了3萬多彩禮。駱正新拿到錢後,直接返回了湖北。

事情匆忙,楊如明沒有和駱麗麗領取結婚證,只在家裡辦了酒席,簡單舉行了儀式。

在他心裡,他和駱麗麗,就算是正式成家了。

從他們2人見面相親到結婚,僅用了3天時間。

雖然這樣快的速度,也曾讓楊如明忐忑不安過,可很快,隨著駱麗麗懷孕生子,楊如明覺得,是自己多慮了。

為了給妻兒創造更好的生活,他開始離家外出打工,即使再辛苦,也要多賺些錢回來。

可他沒想到的是,他離家沒多久,他的老丈人駱正新就找到了家裡,大鬧不已,說楊家人囚禁他的女兒,不讓駱麗麗回娘家探親。

楊家人慌忙解釋,駱麗麗剛生完孩子,身體還沒有恢復好,等孩子大些她想回娘家看看,他們是不會攔的。

可就在駱正新離開後不久,駱麗麗和孩子,竟都不見了。

找不上妻子,楊如明本能地覺得,她是回娘家去了。

於是,他到了湖北蘄春,找到了駱麗麗的老家。

可是駱麗麗不在,孩子也不在。

拗不過楊如明的蹲守,他的岳父駱正新只好告訴他,駱麗麗應該是去江西九江了,她在那邊有個相好的,叫王文。

可待楊如明好不容易找到王文家,並沒有找到駱麗麗,還被王家人告知,駱麗麗早在19歲時,就和王文結婚了。

因為駱麗麗當時不到法定婚齡,她和王文沒有領結婚證,但駱正新收了王家26000元的彩禮。

而駱麗麗婚後一個月就失蹤了,王家人始終找不到她。

看著找上門來的楊如明,王家人斷言,這又是一個冤大頭,他們都被騙婚了。

尋妻未果,楊如明只能垂頭喪氣先回家去。

誰也沒想到,楊如明剛到家,就有一個叫汪軍的安徽懷寧人找上門,找他要老婆來了。

汪軍還拿出了結婚證,照片上的女方正是駱麗麗,證上的名字信息都不錯!

結婚證上顯示的時間,離駱麗麗從楊如明家失蹤,僅僅相隔一個多月。

汪軍說,為了結婚,他家給了駱正新7萬多元彩禮,可一個月後,駱麗麗就失蹤了。

難道,駱麗麗真是個騙錢騙感情的壞女人?楊如明不敢相信。

可汪軍手中的結婚證,是實打實存在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而駱麗麗,又實實在在地,和楊如明生過一個孩子,她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楊如明又去了湖北嶽父家,不過這次,他是和汪軍一起去的。

只不過,駱正新並沒有給他們好臉色,他還煽動鄉鄰們圍攻了他們2個,楊如明的頭上,還被刀砍出了一個口子,足足縫了7針。

看著沒有正當職業的駱正新,家中竟然蓋起了一幢3層的豪華小別墅,楊如明意識到,他們可能真遇到了騙婚的了……

可由於他和王文都沒有和駱麗麗領取結婚證,所以只能由汪軍趕回安徽報案。

隨著警方立案調查,發現這是一個嚴重的跨省騙婚案件。

待警方找到駱麗麗時,她正在她的第6任「丈夫」家,在安徽淮南的鄭剛家中。

鄭剛無比憤怒,他給了駱正新6萬多元的彩禮,為了謹慎起見,他還讓駱麗麗出具了未婚證明,沒想到,還是被騙了。

其實,駱正新和駱麗麗父女正是利用了當時各省婚姻登記系統沒有聯網,才一次次得逞。

相貌平平,學歷不高的駱麗麗,她的心究竟得有多硬,才能在3年間,跨省嫁給6個男人,輕鬆收割幾十萬彩禮?

說起來,駱麗麗也是一個可憐人。

她的父親駱正新不務正業,脾氣暴虐,經常對她母親大找出手。

1988年,在駱麗麗出生3個月後,她的母親不堪忍受父親的毒打,喝農藥自殺了。

從小到大,駱麗麗都是在沒有人關愛,沒有溫情的家裡苦熬的。

她只上了小學畢業,因為性格內向,也與外界沒有什麼接觸。在她的世界裡,縱使父親再不好,她也只有這一個親人。

加上駱正新動不動就罰她跪在沙子上,對她拳打腳踢,駱麗麗早已屈服於父親,對他言聽計從。

等駱麗麗長大後,駱正新更是發現了一條生財之道,那就是頻繁地帶著女兒相親,把她許給不同的人家,收取高額彩禮。

他帶駱麗麗去的,經常是不同的地方,信息難免不通暢,所以很少有露餡的時候。

駱麗麗對第4任「丈夫」楊如明,還是動了真感情的,並為他生了孩子。

駱正新本來想讓駱麗麗早日脫身,可她和楊如明婚後不久就懷了孕,他也只能等她生下孩子。

可他在小外孫才幾個月的時候,就迫不及待地到了楊如明家,趁機帶走了女兒和外孫。

屈服於駱正新的淫威,駱麗麗只得把兒子壯壯交給他帶著,然後按照他的安排,繼續和下一個目標見面,相親。

她不知道的是,父親一轉眼,就把壯壯以10000元的價錢賣掉了。

如果不是在楊如明那邊案發,警方立案後緊追不捨,楊如明和駱麗麗可能這一輩子,也見不到自己親生兒子一面了。

如果楊如明堅持不放棄,一次次到湖北找人,也不會發現駱正新和駱麗麗父女的驚天秘密。

短短3年多時間,駱家父女就通過騙婚手段,實現了財富自由,卻給被騙者6個家庭,帶來了無盡的痛苦。

這些家庭不僅被騙了金錢,更被欺騙了感情,這些傷害,對如楊如明一樣,對家庭婚姻生活抱有美好希望的人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

駱家父女的惡劣行徑,已經觸犯了法律,最終,駱正新被判有期徒刑7年半,駱麗麗被判有期徒刑1年。

或許是覺得,自己畢竟給楊如明生下過一個兒子,在他面前更有底氣吧,駱麗麗在服刑期間,每月都要問楊如明開口要錢,作為生活費。

而在楊如明心中,也是抱有一絲希望的,他覺得通過勞動改造,駱麗麗可以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出獄後好好做人。

私心說,他還是希望駱麗麗可以和他和兒子一起生活的。

可駱麗麗並沒有這麼想,她明確表示,自己出去後,解決掉與汪軍的婚姻關係,還是會找下一家。

因為,父親的別墅還有3萬元借款,她得為自己的父親考慮。

楊如明欲哭無淚。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對駱家父女的騙婚案件,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