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班果建議:將青海省設為「重點流域補償試點省」

青海生態地位獨特而重要,被譽為「中華水塔」。作為長江黃河瀾滄江等大江大河的上游,青海對全國水資源安全與可持續開發利用具有重要意義。「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青海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部長班果建議,將青海省設立為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試點省。

班果

「利用好青海的水資源,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青海的重要任務。」班果認為,多年來,青海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大力推進綠色發展,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為國家生態安全、民族永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青海開展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試點,既有政策依據、也有工作基礎、更具現實價值。

班果告訴記者,按照《青海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全省近90%的國土面積屬於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生態貢獻與補償收益不對等,生態功能區的經濟發展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

如,現行水生態補償政策未能有效傳導水資源價值及其蘊含的稀缺信號,補償標準偏低,與水資源日益緊張的現實狀況不相符。特別是青海作為黃河的源頭區、幹流區和黃河流域的水源涵養區,全省自產水資源總量近726億立方米,但上世紀80年代青海因經濟總量小、發展速度慢,國務院「87黃河分水方案」僅給予青海14.1億立方米的地表水耗水指標,與水資源量和水生態保護貢獻嚴重不符。

再如,青海堅持生態保護優先的發展理念,在產業發展作出巨大犧牲的同時,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地方各級政府資金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但生態保護、水利建設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屬性強,青海財政拮据,無長期穩定的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資金來源,生態保護修復工作難以長久持續,亟須建立長效穩定的投入機制。同時,現有生態補償體系的頂層設計和整體方案雖然在持續出台和完善中,但在實際工作落地見效的過程中依然存在各類不可預見的問題,如何有效體現水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補償理念等亟須開展試點研究。

如何解決上述問題?班果表示,在青海開展重點流域生態效益補償試點,是踐行「兩山」理念的重要實踐,是彌補現有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流域橫向補償、流域水環境監管及流域生態產業發展的重要措施,對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加大生態功能區扶持力度、大力發展生態效益型經濟、統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

為此班果建議,以青海為試點,國家層面建立統一的協調推進機制,指導督促各地加快建立跨省的橫向補償機制。以青海為試點建立源頭與入海口、源頭與下游的全流域跨地區補償機制,結合流域實際情況確定流域生態補償機制中的責任主體和補償對象,形成受益者合理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以及污染者受到合理懲罰的良好局面。建立科學的流域生態補償金分配模式,合理確定各方面補償收益。同時,充分考慮源頭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合理支持源頭地區民生改善、產業發展,進一步發揮流域生態補償的激勵作用。


原文刊登於2024年3月12日《人民政協報》第6版

記者:李元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