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會向總統府提交涉第一夫人調查法案,總統辦公室:尹錫悅將否決

據環球網援引韓聯社報道,韓國國會1月4日向韓總統府提交了兩項特別調查法案,其中一項要求任命獨立檢察官調查涉及韓國第一夫人金建希的股票操縱指控。對此,韓國總統辦公室稱,總統尹錫悅將否決這些法案。

韓國第一夫人金建希 視覺中國 圖

韓國國會向總統府提交的兩項特別調查法案分別為「關於任命獨立檢察官調查總統夫人金建希及其家屬涉嫌操縱德意志汽車公司股價的法案」(俗稱「金建希獨檢法」)和「關於任命獨立檢察官調查『火天大有』公司向『50億俱樂部』行賄嫌疑的法案」(俗稱「大壯洞獨檢法」)。據此前報道,這兩項法案於去年12月28日在共同民主黨占多數席位的議會獲得通過。

據悉,金建希被指控涉嫌在2009年至2012年間參與操縱寶馬汽車在韓經銷商德意志汽車(deutsch motors) 的股價。在文在寅執政期間,韓國政府曾就此案對相關人員進行了為期19個月的調查,金建希最終沒有被起訴。報道稱,若「金建希獨檢法」得以實行,案件調查範圍將包括金建希及其家屬是否操縱德意志汽車公司的股價、是否在買入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時享受非法優惠、涉案人員的非法行為以及在調查過程中新發現的案件。

此外,韓國國會提交的第二項特別檢查法案則涉及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承諾向6名有影響力的人士提供50億韓元的賄賂,以幫助該公司參與城南市大庄洞區的一個開發項目。

報道稱,兩項「獨檢法」頒布施行後,韓國國會議長須在3天之內請求總統任命獨立檢察官,總統則應在收到請求的3天之內委託政黨推薦人選。擁有推薦權的政黨須在受總統委託後的5天之內推薦2名人選(資歷10年以上的律師),之後總統須在3天之內從中選一併任命其為獨立檢察官。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獨檢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資料顯示,韓國的獨立檢察制度旨在以檢方難以偵辦的特定人員和特定案件為調查對象,奉行獨立偵辦的原則。韓國《獨檢法》規定,獨檢組的調查期限為70天,若調查難度大,可在截止日期三天前向總統提出延長調查時間30天,延長只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