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餘暉
據《新聞聯播》消息,7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循環經濟促進法執法檢查組在京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部署執法檢查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東明、丁仲禮、何維出席。
當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循環經濟促進法執法檢查。

此次執法檢查採取赴地方檢查與委託省級人大常委會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7月至9月,檢查組分赴天津、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等省(市)開展實地檢查,並委託內蒙古、湖南、重慶、貴州、雲南、甘肅等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循環經濟促進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執法檢查是人大監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徑,也是人大推動法律貫徹實施、推進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抓手。
此次執法檢查聚焦的循環經濟,是指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
循環經濟是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種優選模式,它強調以循環發展模式替代傳統的線性增長模式,表現為以「資源—產品—再生資源」和「生產—消費—再循環」的模式有效地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最終達到以較小發展成本獲取較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發展循環經濟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突破口。
在改革開放之後的一段時間裡,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同時,傳統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長方式沒有轉變,資源利用率低,環境污染嚴重,存在法規、政策不完善,體制、機制不健全,相關技術開發滯後等問題。
2005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提到必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2009年,循環經濟促進法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的的法律,將循環經濟從一個大眾陌生的理念,上升到了法律層面。
依法推動循環經濟發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徑,是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內在要求,是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有力抓手。
中央對這部法律十分重視。2024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中提到,各有關單位要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法典和能源法、節約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
今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顯示,「檢查工會法、節約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5件法律的實施情況」列入了2025年的重要任務。
「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實施情況」列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監督工作計劃》。
工作計劃提到,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據悉,檢查組將通過聽取彙報、組織座談、實地檢查、隨機抽查、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法律實施情況,深入調研法律實施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問題,推動法律更好實施,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檢查組將重點檢查5方面內容:
循環經濟主要法律制度實施情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措施落實情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法定職責和激勵措施落實情況;配套法規、規章、標準和名錄製修訂情況;法律貫徹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意見建議,對法律修改的意見建議。
歡迎下載「北京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