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戰爭中某一方的表現與得失,要從其作戰目標是否達成?作戰成效如何?戰果多大?代價又是什麼……等方面來綜合衡量。
那麼首先要看的是——以色列的作戰目標到底是什麼?
發動一場戰事,目標其實有最低目標和最高目標之分,以以色列的最高目標或者說最理想的目標來說,其實是通過對伊朗的雷霆一擊來引發其內部的大亂,達到對伊朗改朝換代的促進作用。
這一點無論是從以色列將行動定名為「崛起雄獅」也好,還是從以總理內塔尼亞胡的發言也罷都可以感受出來。
但是以色列也明白,這個最高目標並不是特別容易能夠達成,所以視為理想目標嘗試下倒也不是不行,萬一成功了呢?
當然,沒有成功對以色列來說倒也算不上重大失敗,畢竟顛覆一國政權所需的不僅僅是外部力量,更有時機與運氣成分,嘗試下不行也就暫時罷了。
而在這個理想目標之外,以色列還有最現實,也最直接的目標:
第一:打擊伊朗核設施,廢掉伊朗製造核武器的能力;
第二:打擊伊朗的遠程投射力量(導彈+無人機),消除其對以色列的威脅。
以色列「崛起雄獅」行動的一切直接目標,都是為了這兩點服務的;包括對伊朗軍事領導層和核科學家的暗殺斬首,對伊朗防空網路的破壞,也均是服務於這兩點。
而且以色列在戰前就很清楚,依靠以軍之力不足以對伊朗福爾多核設施的地下部分造成威脅,因此在計劃範疇內就有拉美軍下水的打算;美軍若「小打」則自己算小得手,美軍若「大打」,那麼則全如自己所意。
從實際的結果來看,以色列的現實目標顯然並沒有全部完成。
以對伊朗核設施的打擊來說,以色列將伊斯法罕、納坦茲核設施的地表部分炸得稀巴爛;日後又成功誘使美軍對伊朗核設施下手,促使美軍對福爾多核設施投下12枚巨型鑽地彈、對納坦茲投下2枚巨型鑽地彈,另對伊斯法罕核設施再疊加20多枚巡航導彈攻擊。
這些打擊已經是以、美軍常規打擊的極限了,以軍炸得賣力不說,美軍這次也沒糊弄人,甚至搞了一場聲東擊西的「百架機群萬里奔襲」。
說伊朗的核設施遭到重創是沒問題的,畢竟伊斯法罕和納坦茲地面部分被炸爛肉眼可見,納坦茲的地下部分遭到重創也是大概率事件,伊朗核科學家也被暗殺不少。
但是最關鍵的福爾多核設施的毀傷程度不明,以色列對此並不放心,而且美國那邊也有評估認為並未實現徹底毀傷。
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伊朗提前轉移了核材料,另外該國的核工業能力並沒有因此被廢掉,除了被暗殺的核科學家之外,還有大量核產業相關人員和雄厚的理工科技術人才儲備,甚至也有秘密的核設施。
這就意味著伊朗有「東山再起」的資本,以色列最多只是延緩了其核進度,而非是將其徹底摧毀。
另外這次伊朗吃虧後對「偏袒美國、以色列」的國際原子能機構不信任感會更強,導致後者想通過該機構獲取更多伊朗核情報的難度會加大。
而在摧毀伊朗遠程打擊能力的問題上,以軍雖然將革命衛隊航空航天部隊的主官及分管將領幾乎全部「斬首」,而且直接摧毀了不少伊朗導彈發射車,並將伊朗西部的導彈洞庫長期封鎖。
但如大家所見,伊朗還是恢復了指揮和打擊能力,以色列本土每天都有導彈落下,而且伊朗最終耗盡了以色列的防空彈藥,將其防空網路撐破。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也很難講以色列的第二個目的得以全部實現。
所以,以色列在最理想目標沒有實現,而直接目標也沒有全部達成,甚至核心部分也很難令人滿意的情況下,要說對「崛起雄獅」行動的最終成效十分滿意,恐怕是談不上的。
但是客觀地講,以軍在此次行動中的軍事進攻表現並沒有問題,戰術執行以及所取得的戰果數量還是十分顯赫的;所以單純講這些,是以色列可以宣傳的贏點。
比如以軍的進攻具有突然性,伊朗人完全沒有防備;空中打擊群組織完善,維持了在上千公里外奔襲,並成功奪取制空權還沒有損失一架固定翼戰機的優勢;另外策動特工+伊朗內鬼,實施了大量的突擊行動,使得伊朗防空完全失能,並且高層人員被大量斬首。
單說這些戰術級的戰果,很多都是可以列入軍事之最的;比如伊軍高層這次被幹掉20多名將領,涵蓋了總參謀長、中央總部司令、革命衛隊司令,以及下屬諸要害部門的主官等,這樣的集中斬首戰果,整個軍事史都罕見。
而且伊朗畢竟是地區大國,其防空部隊雖然不甚先進,但也絕非空無一物,結果在整個軍事行動中連一架固定翼敵機都打不下來,卻被以軍從上千公里外騎臉壓制,這也夠以軍吹很多年了。
因此單論以軍的空中進攻戰役,在戰術層面的執行幾乎已經到了完美的地步;所未能達成摧毀伊朗核工業、遠程打擊能力的直接目標,更多因素倒也不是伊朗有多能打,而是後者的體量優勢所在。
畢竟僅靠以軍自己,除了在戰役初期外只能在伊朗上空維持60架次/日的戰機活動,這個出動率是不足以毀掉一個地區大國的核心產業的;而且對福爾多那樣的特殊核設施,常規武器能用的美軍也幫手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而以色列的「失」,其實也跟體量問題相關。
因為相較於伊朗將近9000萬人口和165萬平方公里的體量相比,以色列的人口只有其十分之一強,實控區面積也只有伊朗領土零頭的一半。
這樣小的國土面積,使得以色列幾乎沒有戰略縱深,在以軍並未消除伊朗遠程打擊能力的情況下,其只有對伊朗來襲導彈和無人機實現全面防禦。
但我們也看到了,以軍防空系統在集中運作幾天後便因為彈藥不足而防禦力下降;因此伊朗後續的導彈打擊即便發射量不大,可也屢屢能突防成功。
雖然伊朗導彈因性能以及干擾等問題,打擊精準度不佳,難以對以軍的軍事目標造成有效威脅,對其他目標也難精準命中;可是以色列國土太小了,伊朗導彈只要落地,就總能砸到些什麼。
因此以色列在這12天戰爭中,不得不讓本國數百萬人天天因為導彈警報而鑽防空洞,由於導彈不時落地,搞得以色列人心惶惶,這樣的國家狀態是難以持久的。
如果戰事持續不是12天,而是120天,伊朗就是一發導彈也砸不到以軍頭上,也能把以色列耗崩潰了。
所以談論「得與失」,以色列最大的「失」就是體量太小,經不住導彈襲城的持久戰消耗。
這也是以色列在作戰目的沒有完全實現的情況下,最終同意停火的重要背景。因為伊朗的導彈再炸下去,其國家運轉可就越來越承受不起了。
因此,這次伊、以大戰,單論軍事損失,以軍無論攻防,其實戰損都遠小於伊朗;就算加上民間損失,以色列的損失也小於伊朗。
但國有大小之分,它打不死伊朗,卻又耗不到最後,這也是客觀現實,並且這一點在全球面前暴露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