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
深化檢匯行刑銜接,織密金融安全「防護網」
劉亭亭
本報北京5月8日電(記者劉亭亭)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了外匯領域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聚焦外匯領域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明確辦案規則,依法打擊涉外匯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外匯市場健康秩序。
記者採訪了解到,非法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而未達到刑事追責標準的,則依法應追究行政責任。本次發布的李某乙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等6件典型案例中,檢察機關聯合外匯管理部門推動縱向、橫向、跨區域一體履職,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尺度、示範程序銜接路徑,防止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因「不刑不罰」而產生監管漏洞,從而形成了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治理閉環,取得良好成效。
個人僅出借外匯賬戶但未直接參与非法經營活動,由於缺乏主觀故意,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本次發布的樊某、趙某某、羅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中,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非法買賣外匯案件中是否營利並非行政處罰的必要要件,樊某等3人從事營利性和未營利性的變相買賣外匯、非法介紹買賣外匯的違法行為,均應被行政處罰,並梳理、移送案件證據,後外匯管理部門依法對樊某等3人處以140萬元至286.7萬元不等的行政罰款。同時,當地檢察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以辦理該案為契機,共同出台關於懲治金融違法犯罪、防範金融風險協作機制的有關意見,充分發揮各方在金融監管、懲治違法犯罪、防範金融風險等方面的作用,消除追責盲區,確保打擊無死角。
該批典型案例也警示社會公眾,不要貪圖一時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經貿往來中積累的資金和客戶資源等,協助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活動或為其提供便利條件,應通過銀行等正規渠道合法辦理外匯業務,自覺抵制非法買賣外匯行為。
最高檢行政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等要求,在事前、事中、事後積極採取措施保障外匯管理部門行政處罰工作順利開展,完善外匯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確保精準打擊涉外匯違法犯罪行為,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典型案例全文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