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紀委監委3月31日消息,為紮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營造濃厚氛圍,河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中包括:寧陵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長,縣政府原副縣長王東霞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問題。
王東霞(資料圖)
通報稱,2019年至2021年,王東霞任柘城縣胡襄鎮黨委書記期間,為應付人居環境治理工作檢查,花費財政資金249.62萬元打造「經典觀摩路線」,對沿線21個行政村共計40多萬平方米牆體噴漆刷白。王東霞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24年9月,商丘市紀委監委曾通報:2019年至2021年,王東霞任柘城縣胡襄鎮黨委書記期間,為應付上級「人居環境治理」工作檢查,對沿線多個行政村牆體噴漆刷白,花費大額財政資金。
公開簡歷顯示,王東霞,女,漢族,1975年9月生,河南柘城人,199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8月參加工作,河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她曾任柘城縣馬集鄉鄉長、馬集鄉黨委書記,2016年任胡襄鎮黨委書記,2021年任柘城縣審計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後任寧陵縣副縣長,寧陵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2024年6月24日消息,王東霞被查;2024年9月2日消息,王東霞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王東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封建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象工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裝修服務;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損害群眾利益,違規收取費用;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
王東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商丘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商丘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東霞開除黨籍處分;由商丘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寧陵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