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內蒙古財經大學法學院的一名學生,以「檢校共建」為契機於今年7月10日進入新城區人民檢察院實習,在之前本科階段以及在財大的研一期間,通過課堂知識的學習,我已經初步建立起法律思維,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對於法律制度有較為全面的理解。但是對於司法工作並未切身實地的去參加實踐。
故此次來到新城區人民檢察院實習,不僅可以豐富我的司法社會工作經歷,讓我所學習的課本上的法律知識得到更好地運用與實踐,還能對我的畢業論文提供良好的案例數據與實踐基礎。

正式開始實習工作後,我被分到了第二檢察部,剛開始我對於新城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是非常忐忑的,非常怕自己是只會紙上談兵,導致真正進行工作的時候,產生錯誤,但在馬姐、武姐、衛姐以及部門前輩們的幫助下,我漸漸地上手了實習的工作,打消了自己剛開始的顧慮。在這裡非常感謝前輩們對我無微不至的關懷與幫助,在她們的指導關懷下,我逐漸能將書本上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具體案例中,不僅工作能力得到了提升,更加深了我對司法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認同感。
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我非常珍惜這次來到檢察院實習的機會,我會把這次實習作為檢驗自己這麼多年學習法律所得知識的試金石,依靠這次機會為之後走向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不至於畢業之後,剛步入社會顯得手忙腳亂。
盧梭曾經說過「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在此次實習掌握知識和技能的同時,還要注意個人法律素養的提高,學習如何為人處世,將所學的法律知識牢牢地記在心裡。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我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人員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和國家的政策,法律學習不僅在於書本知識的掌握,更在於學以致用來解決實際問題。以學立身,以法濟世,這是法律人的一生使命。
來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