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民航報公眾號發表了民航華東管理局姜局長的署名文章《牢固樹立法治思維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堅決守住華東民航安全底線》
文章圍繞華東局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推進法治建設,提升監管水平等方面展開論述,同時也就當前一些監管難題進行了探討。文章貼近實際,引人深思。
我們特別注意到,姜局在文章中指出,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還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
「在執法方面,一是以罰代管、選擇性執法、趨利性執法等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二是區域性執法標準不統一,影響了局方監管權威和嚴肅性,也讓企業對制定多地運行標準產生了困惑;三是「重審批、輕監管」問題有待解決,對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研究還不夠充分。」
「在守法方面,一是企業在局方「保姆式」監管下存在等靠意識,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有待增強;二是守法成本顯著高於違法成本,導致相對人守法自覺性不足,部分相對人在利益誘惑下突破誠信紅線,導致安全狀況惡化。」
「在保障方面,一是「條塊結合」落實不到位,各專業監管工作之間的科學聯動有待強化;二是人員資質能力尚有不足,培訓實效性有待增強;三是現有三大監管執法平台融合尚不完全,基層關於監管經費保障、設施設備配備、系統建設和優化等工作的呼聲較高。」
姜局點出來的這三大方面的問題可謂一針見血!
近年來,我從不少企業那裡了解到,個別監察人員熱衷於在行政檢查時盯著規章制度咬文嚼字,摳摳標點符號,喜歡找一些不痛不癢的改幾個字就能過關的問題下整改,以完成所謂的整改指標。
很多人不願去觸及企業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建設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員編製不足、安全體系建設不完善、經費保障不到位等不符合局方標準的深層次系統性問題隱患。同時,對企業明顯存在違規現象和一線民航員工反映強烈的問題處理態度稍顯曖昧。
比如佔用機組人員休息期培訓開會的運行矛盾問題;比如對安檢員實施服務績效考核的邏輯矛盾問題;比如安全員兼職乘務員的管理撕裂問題;比如機務人員疲勞上崗和薪酬改革的老大難問題;比如部分航司保衛部又做監管又要管安全員又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結構性矛盾問題;比如部分單位外行領導內行,安全管理不專業的問題等等。
究其根本,是因為這類問題整改,需要企業增加安全經費投入,調整組織結構,增加人員崗位編製,減緩員工工作強度,提高員工薪酬福利待遇,等等。
從利益層面看,企業想的是盡量少花錢,還要讓員工多幹活,在安全管理合規方面打擦邊球,省錢又省人,所以不少企業擦邊球擦的是油光鋥亮,局方安全規章改來改去也從不影響這些企業挖掘政策漏洞的心思。例如121部的機組排班規則和休息期演算法從R4改到了R7,機組人員的親身感受幾乎沒有發生多少變化。
而由於各種原因(比如屬地監管方與企業的「熟人效應」),各航企屬地監管方往往不願意觸及到企業的深層問題,對個別企業的擦邊球採取默許態度,大家心照不宣。
企業打擦邊球省下了幾百萬上千萬乃至上億的投入,就算哪天真的出問題了,按照規章局方約談一下,根據規章罰則也就罰個1-3個W。企業違法成本極低,守法成本極高,也進一步降低了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加強機構改革、改善員工待遇的主動意願,那些被一線詬病已久的安全問題隱患也就只能長期存在下去。
另外,有時候由於各地監察員的主觀認識和對規章政策的解讀往往不一致,全國7個地區管理局和40個省市監管局對同一問題的看待標準往往也不一致,致使許多航司在全國各地接受不同的地區管理局或不同的監管局監察時面臨的迎檢方向和整改要求都不一致,全國各地的「婆婆」們對同一個問題你一言我一語,讓企業暈頭轉向,不知其所以然,對執行規範標準產生了困惑。
當然,瑕不掩瑜,我們不能只揪住一部分問題不放,更不應忽視局方為整個行業發展進步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從姜局的文章中,我們進一步了解了到,局方當前以《安全生產法》為統領,包含1部《民用航空法》、10部行政法規、105部民航部門規章的法規體系;2大類、13個專業、2340餘名持證監察員對各類行政相對人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民航各級行政機關堅持將處理好安全與發展、效益、正常、服務的「四個關係」作為行業治理的總開關,在促進行業高速發展、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的同時,保持了國際領先的安全水平。
可以這麼說,中國民航國際領先的安全水平,離不開全行業70多萬幹部員工的共同辛勤付出,也同樣離不開這2340名局方監察員在政策法規、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等方面給予全行業的支持、服務和幫助。
姜局也在文章中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方向建議,即:「把握「六個結合」,以高效法治實踐築牢民航安全屏障」。
(一)依法監管與行政監管相結合。
(二)科學監管與經驗監管相結合。
(三)常態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
(四)技術監管與現場監管相結合。
(五)法定自查與行業監管相結合。
(六)條線監督與屬地監管相結合。
這「六個結合」篇幅很長,講的十分深刻,本文就不再展開討論了,建議大家自行前往《中國民航報》公眾號,認真拜讀。
好好學習,才能天天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