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晚開始,平台陸續收到類似的提問:「韓國要大赦非法居留者,是真的嗎」 這裡所謂的「大赦」指的是對非法居留人員的優待政策,包括免除離境時的罰款、保障再次回到韓國,甚至有些人理解為直接在韓國變成合法身份。我翻了一下法務部的官方網站,還真的有一個看似「大赦」的政策。不過仔細閱讀好像又不是那麼一回事,本期內容就給大家分析分析。

政策的主要內容
韓國法務部在10月8日發布了一個公告:從10月12日起到12月31日,非法居留者在韓國境內接種完新冠疫苗時,以自願的方式離境會免除罰金、暫緩限制入境措施。這裡所指的疫苗僅限於目前韓國政府許可的種類,包括只需要接種1次的強生、需要接種2次的輝瑞、摩德納、阿斯利康。非法居留者在接種完疫苗後不需要等待14天的免疫形成時間,只要有疫苗接種證明書就能享受本次政策。
* 說白了:非法居留者在今年的12月31日之前打完韓國的新冠疫苗,自己到出入境辦理回國的手續時不會有罰款,回去之後還可以遞交韓國簽證申請。
這是優惠政策嗎?
這份官方的公告發出來之後,很多人說這是難得的優惠政策。但仔細認真的分析政策的內容,我感覺跟沒有政策的時候沒有太大的區別。因為本次的政策跟幾年前實施的自願回國政策一樣,並沒有承諾離開韓國之後保障再次回到韓國,只是使用了「暫緩」限制入境的表達,模糊的只承諾了「回去之後可以遞交簽證」。但是能不能再次進入韓國要看的是領事館給不給簽證,光沒有限制入境不意味著一定還能再來。
* 一直以來,非法居留者以自願的方式離境需要交一些罰金。雖然罰金不是必須要交的,但是交完罰金就能暫緩限制入境,離開韓國之後可以直接遞交韓國簽證申請。不過,很多非法居留人員交完罰金之後,雖然沒有限制入境,但依然很難再次回到韓國,主要問題是因為簽證辦不下來。
考慮的重點要放在接種疫苗
所以非法居留者朋友們,在面對本次政策時不要將考慮的重點放在免罰款、免限制入境等看似優惠的部分,而是要將重點放在接種疫苗的問題上。韓國政府本次開展優待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讓非法居留者接種新冠疫苗,暫緩疫情的擴散。不過,目前韓國境內因接種完疫苗出現異常反應的問題不斷,所以在考慮本次政策的時候,一定要從自身的身體狀況來判斷,不要盲目的做出選擇。

金毅律師的想法:
本次的政策對已經接種完新冠疫苗的非法居留者來說,還算是比較不錯的政策,但我勸大家不要太高興的太早,離開韓國之後再次申請簽證才能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本次政策的發布屬實有點突然,我比較擔心很多人看著所謂的「大赦」,在沒有充分考慮自身健康的情況下盲目接種疫苗。總之,一些事情我沒有辦法細說,只希望大家對待本次政策時一定要認真的思考。
作者:金毅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