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是「春酒」工藝傳播、發展的重要時期。《齊民要術》是一部農學子書,作者為北魏後期賈思勰。此書系統總結了秦漢至南北朝中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的農業生產經驗,書中多次提到「春酒」以及季節對於釀酒的特殊意義,這是我們正確理解「春酒」為何物的有力依據。
(一)季節對於釀酒的特殊意義
古代受技術限制,釀造環境不易控制,古人會傾向於特定時節釀造對應的酒。根據《要術》記載可知,古人釀酒最佳時間是在春、秋二季,尤以晚秋和初春為好,這種擇時主要與發酵氣溫、水質條件有關。
《齊民要術》「神曲酒方」下「清曲法」記載:「春十日或十五日,秋十五或二十日。所以爾者,寒暖有早晚故也。」釀酒作為一個嚴格的微生物發酵過程,過冷則不宜發酵,過熱則容易變質,春秋季日夜寒暖交替,即能促成發酵,又有利於散熱,使發酵過程穩定進行。
又載:「冬亦得釀,但不及春秋耳,冬釀者,必須厚茹瓮、覆蓋。初下釀,則黍小暖下之。一發之後,重酘時,還攤黍使冷,酒發極暖,重釀暖黍,亦酢矣。」可見冬季寒冷不利發酵,需人為提高發酵溫度,但如果積熱又容易「酢壞」,發酵環境很不穩定。四季之中,夏天最不適合釀酒,氣溫過高很容易釀酒成醋,《齊民要術》中記錄的夏釀多是一種釀造周期短,且不能長久存放的薄酒。
除了發酵溫度條件,晚秋至初春的水質也是最好的。「河東神曲方」下「造酒法」載:「初凍後盡年暮,水脈即定,收取則用。」「作春酒法」則是正月晦日多收河水;「蜀人作酴酒法」「九醞春酒法」都要求臘月取流水直接浸泡酒麴;「粟米酒法」需正月十五浸曲,正月末下釀,但取水則要在正月一日日出前,春季釀酒用水節氣越早越好。
「笨曲並酒第六十六」中「作春酒法」載「若邂逅不得早釀者,春水雖臭,仍自中用。」說明了春季取水應儘早的問題。以上材料都說明寒冷之時取水最佳,多是在晚秋、臘月或初春,如此即能得最佳水質,其醞釀過程又得逢寒暖適度的氣溫。
在蒸餾技術發明之前,人們為了儘可能提高酒的醇度和口感,需要經過複雜的重釀工藝,這種釀造工藝對發酵過程的持久穩定要求較高,故多在「寒暖有早晚」的春秋季節進行。「神曲酒方」中記載「春秋二時釀者,皆得過夏」,說明此二時釀造的酒擁有較長的存放期。《要術》記載中,凡是對於發酵力度和長久陳放有要求的酒,多需要在春和秋釀造。
(二)春季的獨特性
雖說春、秋二季皆宜釀造,但「春釀」又更為特殊一點。例如「神曲酒方」記載,浸曲時「春十日或十五日,秋十五或二十日。」釀酒時「大率曲一斗,春用水八斗,秋用水七斗,秋殺米三石,春殺米四石。……雖言春秋二時殺米三石、四石,然要須善候曲勢:曲勢未窮,米猶消化者,便加米,唯多為良。」
從這則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春、秋兩季同樣用曲一斗,春天比秋天用水僅多一斗,殺米卻多出整整一石,而且浸曲時間更少,這說明春天微生物活性更高,發酵力度更大。而下文所謂加米「唯多為良」是酒好的必要條件,同樣的曲水比例下曲力越強消化的米越多酒則越醇厚,在這一點上春天釀酒是具有優勢的。
「河東神曲方」則提到「冬釀,六七酘;春作,八九酘。」在這則記載中冬釀需要人為以「炭火」保溫加熱,但儘管如此還是春天酘米次數更多且成熟速度更快。因此,春酒比其它季節釀造的酒更具「甘濃」特點,而秋釀則以「清」著稱。漢樂府有詩「春酒甘如醴,秋醴清如華。」庾信詩「遙想山中店,懸知春酒濃。」《齊民要術》中春季釀造的記錄最多,這是上文所述氣溫、水質、酒麴發酵力度共同決定的。
另外,不論春、秋、冬釀製,大都需要一個「陳」的過程才算「老熟」,但因為當時並無蒸餾技術,酒類保持一年不變質已實屬難得,故這種「陳」其實只是特定季節的封存。「粟米酒法」於二月底酒初熟,但其下記載「酒熟,便堪飲。未急待,且封置,至四五月押之,彌佳。」可見陳放對於酒味的重要性。很多秋冬季節始釀的酒,其釀造周期也需經過春天。
西晉張載《酃酒賦》中有「造釀在秋,告成在春,備味滋和,體色淳清」句,這是一種秋釀春成的酒,因為秋天釀造完畢緊接的就是嚴冬,只有待春季回暖,酒中雜醇、雜酸等發酵的中間產物才能充分分解,酒中芳香脂類得以形成;同樣上一節提到過的「中山冬釀」是「接夏而成」的,醞釀過程經歷整個春季,顯然將陳酒時間算入其中了。這也使釀酒與「春季」的關係更為密切。
(三)《齊民要術》中的「春酒」
「春酒」之名顯然與春季適合釀酒有關,但並不是說但凡春季釀造便是「春酒」,古人對「春酒」有特定要求。《齊民要術》中的「春酒」首先以酒名出現。如「笨曲並酒第六十六」條目下記載的「作秦州春酒麴法」及其配套的「作春酒法」;「魏武帝《上九醞法奏》」中記載的「九醞春酒法」。
這些「春酒」其實都是指那種「需經春季釀造的笨曲重釀酒」。《齊民要術》中的「春酒」還
作為一種釀造標準多次出現,文中常出現「一如春酒法」「一與春酒同」的記載。同時「春酒麴」也是一個標準,這是最佳制曲時節製作的「笨曲」,「浸藥酒法」記「用春酒麴,即笨曲」,把春酒麴與笨曲等同;「法酒第六十七」條目後小字「釀法酒,皆用春酒麴」,可見人們對於「春酒麴」的認同,「春酒麴」就是最常見的也是最好的笨曲。
用「笨曲」釀春酒的習慣由來已久,但後來也用「神曲」。「河東神曲方」下「造酒法」中多次提到如何釀造「春酒」。這種「春酒」使用「神曲」,其收水,浸曲,下釀皆與上述秦州春酒類似。以神曲釀製春酒後來逐漸被人們接受,併流傳至隋唐,隋末唐初詩人王績《看釀酒》詩云:「六月調神曲,正朝汲美泉。從來作春酒,未省不經年。」這是唐代春酒詩互證的例子。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晚秋接冬釀造的酒類有時也稱「春酒」。「河東神曲方」「造酒法」載「十月桑落,初凍,則收水釀者,為上時春酒;正月晦日收水,為中時春酒。」這種釀造時間與《詩經》中的「春酒」一致,且與春季釀造的酒類味道類似。「作頤曲法」記載十月釀造的「頤酒」,「酒氣味頗類春酒」。這裡以「春酒」作比,說明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春酒」有其獨特「氣味」,且「春酒」氣味更佳。
總之,《齊民要術》中記載的「春酒」並非單指某種酒,也非泛稱春釀,而是一種有著嚴格季節要求,且釀法類似、氣味類同的酒類。此酒六七月份制曲,待到來年臘月或正月取水下釀,經多次下米釀造而成,成熟時間大多在仲春至初夏一段,並可存放過夏。這種釀造方法魏晉之後在民間廣泛流傳,最初用傳統「笨曲」,隨著發酵力度更強的「神曲」流行,也可使用神曲。「春酒」可以說是在最適宜的季節,用最好的曲和水經反覆重釀而成的醇酒,應季的「春酒」較其他酒類更具濃厚特點。
因「春酒」有著較長的釀造周期,是一種「重釀酒」,故歷來有與「酎」同稱的情況。《禮記·月令》「天子飲酎用禮樂。」鄭玄註:「酎之言醇也,謂重釀之酒也,春酒至此始成。」是以東漢人觀念把「春酒」的「重釀」性質指了出來;同時,「春酒」經長時間釀造、陳放,所以酒質較清澈,是一種「清酒」。鄭玄在《天官·酒正》釋「清酒」為「中山冬釀,接夏而熟」孔穎達以唐人觀念將「春酒」與「清酒」等同。受經學影響「春酒」「清酒」「酎酒」的概念經常混同,其實這都是不同命名邏輯下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