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049計劃研究所」研究員易思安(Ian Easton)近日投書綠媒,闡述了他支持「台獨」的心路歷程。
易思安妄稱,台灣事實上是一個「獨立國家」,理由有三:
一是台灣(地區)的正式「國名」叫做「中華民國」,因為「無論你在網路上看到什麼,或是從最喜愛的有線新聞頻道上聽到什麼,在這個世界上,實際存在著兩個名稱里都有China的國家」。
二是只要造訪過台灣,對台灣的基本歷史脈絡有所涉獵,都會知道「台灣從來就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三是世界上有一個「自決」(self-determination)原則,自決的重要性完全不亞於《美國獨立宣言》及《美國憲法》背後的決定性原始理念。當整個自由世界的領導者都否定台灣做為一個「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正當性時,「自決」原則就被削弱了。
不過,易思安也感到很遺憾,因為「許多資深政治家的主流觀點與其大相徑庭」,而且自1979年以來,美國歷任領袖不遺餘力地否認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的現實,這造就出了「一個悲劇性的後果」,台灣的「自由民主」被當成一個「令人為難的沉重包袱」。
易思安聲稱,美國人思想開明、具創新精神、能夠跳脫固定思維,為什麼還會信奉一個「迷思」呢?他建議,美國應該加快在「堅如磐石」的事實基礎上制定新的台海政策,局面就會往好的方向發展。
易思安還給台灣當局提出了走向「獨立」的思路,認為可以有兩種基本模式:「事實獨立」(維持「中華民國」的「國名、國旗和憲法」),或是「法理獨立」(更改「國名、國旗和憲法」)。
易思安所在的智庫每年都要從民進黨當局外事部門拿超過1000萬新台幣的經費,為「台獨」鼓與呼,也算是受人錢財,替人說話。但是,易思安一點兒也不長進,說的三條理由也極其荒謬:
其一,所謂「中華民國」的國際法主體早在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時就已經走進歷史了。易思安捨本逐末,倒果為因,以聽到一些美西方媒體用「中華民國」來稱呼台灣地區為依據就得出台灣「事實獨立」的看法,難道他對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社會不承認所謂「中華民國」熟視無睹?難道他對世界上181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一無所知?難道他認為僅憑一些「媒體敘述」就可以改變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台灣屬於中國一個省的歷史和法理事實嗎?
其二,如果易思安對中國歷史、兩岸關係歷史真正有深入了解的話,其應該知曉台灣問題之形成是因為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地位自1945年台灣光復之後從未改變也決不允許改變。所謂「台灣從來就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完全是偷換概念,渾水摸魚。
其三,民族自決原則是指在外國奴役和殖民統治下的被壓迫民族有決定自己命運、擺脫殖民統治、建立民族獨立國家的權利。但是,通過《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條款》等國際法文件,以及中國政府宣告「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並在台北舉行「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等,中國早在1945年10月25日已從法律和事實上收復了台灣。故民族自決原則根本不適合於解決台灣問題。1978年12月發表的《中美建交公報》也聲明:「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這才是美國應該認識到的「堅如磐石」的事實。
易思安口口聲聲說「為台灣人民著想」,其出的餿主意明顯是要把台灣人民往火坑裡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