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經緯網

台「疫情指揮中心」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份之非台灣籍貫人士在台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示意圖,台灣「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 報道台灣地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月5日表示,考慮疫情趨緩,防治政策穩健鬆綁,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非台灣籍貫人士在台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台「疫情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眾於台灣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籍貫、或是否具健保身份,均由台當局預算支應。依據監測數據顯示,本(2022)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台灣籍貫人士確診個案數計26萬929例,占本年確定病例數3.2%,其中112例為中、重症個案。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之身份別為主):
一、具台灣籍貫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份)、具健保身份之非台灣籍貫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台當局預算支應。
二、不具健保身份之非台灣籍貫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台「疫情指揮中心」說明,相關部門倡導不具健保身份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於入境前建議投保醫療險,在台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癥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來源:華夏經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