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懸掛機動車號牌
有利於監督、督促駕駛人守法駕駛
維護機動車號牌管理制度
既是遵守法律法規的體現
也是在保障每一個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為切實做好
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臨沂公安交警持續開展夜查行動
加大對酒駕、醉駕、機動車「涉牌涉證」等
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
凈化道路交通環境,規範道路交通秩序

2022年10月8日晚,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郯城大隊城區二中隊在轄區皇亭路開展夜查行動,民警在對一輛汽車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所懸掛的臨時號牌過期,在進一步檢查中發現,其後備箱有該車已申領的號牌皖ADL**2和兩桶汽油。民警對駕駛人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扣9分的處罰,對於其不按規定裝載汽油的行為移交轄區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法律鏈接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 第八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一次記12分;
◐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9分;
◐ 第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3分。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
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廣大駕駛人要規範使用機動車號牌
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