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北京大學新聞網,文字:新聞網學生記者 陳法鈞| 編輯:燕元 | 責編:麥洛
2012年,張翔在《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財產權的社會義務》,是憲法教義學作品登上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領域最高學術舞台的重要標誌。十年來,張翔堅守著以法教義學助力中國法治建設的初心,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專家委員會委員和北大法學院教授,什麼才是法學研究應該的「樣子」,怎樣才能讓法學更好地服務於公共治理,張翔在這十年里始終探索著、思考著。
「法教義學,就是通過解釋實定法將複雜的規範類型化,建構統一的知識體系和思考框架,並設定分析案件的典範論證步驟,從而為法律規範的適用、為法律實踐問題的解決預先作出準備」,談到自己孜孜以求的法學方法論,張翔難掩心中的激動與熱切。近十年里,他目光流連於規範之間,筆觸行止於教義之內,「像德國精密儀器一樣嚴謹精細」是北大很多學生對張翔的評價。
一、從「浪漫派」到「規範派」:張翔的學術轉向
(圖:張翔老師近照)
就像大部分北大學子一樣,在燕園求學時的張翔是不折不扣的「浪漫派」,甚至一度懷疑自己入錯了行。「一開始,我在法學學習中感到了一股濃濃的『匠氣』,將參差豐富的生活削足適履地塞入『法律行為』『構成要件』等固定框框,雖不乏邏輯推演之樂趣,但這種法度森嚴的思維方式卻與我散漫疏闊的性格大相違背。在法學之外,我讀的更多是文史哲著作。很多哲學家和文學家的作品讀來都比專業書籍帶勁多了。」張翔發現,法學裡鮮有對人與社會的終極性追問與回答,這讓當時的他對於成為一名「法律匠人」望而卻步,而是鍾情於移目法條之外,在哲學性的宏大話語中尋找法律問題的「真解」。
(圖:張翔(前排左2)參與2002年「北京大學碩士杯」足球比賽)
從教以後,張翔對於國家治理有了更深入的體察。他感受到,隨著科學立法、依法立法水平的提高,我國憲法和法律已漸趨科學、合理、周延、完善,國家治理所面臨的現實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並非由憲法和法律的缺陷所致,而是客觀化「法律解釋」的發育不足,使得公私主體難以真正形成關於憲法和法律的共同理解,制約了他們在公共生活中「援法而行」。張翔意識到,憲法學乃至法學當下的真正任務在於為解決這種困局提供智識資源,而對於完成這一時代使命,「憲法學最缺乏的可能並不是理念和價值,而是憲法解釋和規範分析的方法與技藝」。在導師肖蔚雲教授、韓大元教授等前輩的激勵和影響下,張翔的研究志趣轉向法教義學。
(圖:張翔(前排左3)參加會議)
2009年,張翔關於憲法教義學的研修課題得到了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支持,他來到德國柏林洪堡大學開展為期一年的訪學研修。從課堂到圖書館,張翔如饑似渴地汲取著憲法教義學的知識,大課、練習課、研討課場場不落,其餘時間則「住」在學校圖書館裡,徜徉於浩如煙海的德文法學名典中。嚴密、穩固、精細的德國憲法教義學讓張翔獲益匪淺,他逐漸形成了關於如何借鑒德國憲法學的方法和體系,建構基於中國憲法文本的憲法教義學的系統思考。
(圖:張翔在國外訪學)
二、漫步於法教義學的體系化世界
回國後,張翔在憲法教義學的探索之路上踔厲前行。從2012年的《形式法治與法教義學》《財產權的社會義務》等文章開始,張翔先後在法學權威期刊、核心期刊發表一系列法教義學論文,力圖克服公法研究的「破碎」與「稗販」二弊,提倡「基於規範文本的體系化思考」,從而為我國的法治實踐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穩定性、通用性、精確性的法律科學方案。
(圖:張翔參加中德憲法解釋國際研討會)
張翔的方法論主張不僅體現在《憲法教義學初階》等論文中,也始終緊扣我國法治建設中的現實問題,從機動車限行到「近親屬證人免於強制出庭」,從個人信息保護的憲法基礎到計劃生育的憲法意涵,引發了學術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與重視。他出版的《基本權利的規範建構》《憲法釋義學:原理·技術·實踐》等專著一版再版,再版加印後也長期位列法學著作銷量榜前茅。他主編的《德國憲法案例選釋》叢書現已出版至第三輯,為我國的公法教義學研究提供了大量珍貴的比較法資源。
作為一名大學教師,張翔始終認為將最科學、合理、通用的學科方法教授給學生,是件幸福的事情。他在北大法學院開設了「基本權利:原理與案例」課程,將「三階層」的基本權利案例分析框架引入北大課堂。「在張老師的課堂上,我們真正懂得了怎樣去分析具體的公法案例」,這是選課學生孟蓮娜對案例課程的直觀感受。選課學生周雷說:「張翔老師教給我們庖丁解牛般的法律分析技術,更潛移默化地讓我們領悟到了法律技術背後的法治精神,以及法律人對『依法』解決公共生活現實問題所應有的自覺。」2017年,張翔榮獲首屆北京市高等學校青年教學名師獎,並獲評「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這也是對他作為一名法學研究者、教育者的肯定。
(圖:張翔(前排中)與2021年秋季學期本科生《憲法學》選課學生結課合影)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張翔認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是近十年來公法教義學進步的根源動力。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創性地以全會的形式專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基本治國方略,並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要求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張翔積極響應國家法制發展新需求、新動向,在教育部、中國法學會、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的大力支持下,先後開展多項關於立法合憲性的研究課題,將法教義學應用於具體的部門法分析情境。「對憲法學者而言,為法律的合憲性控制、合憲性審查提供方法論支持和法律解釋資源是不容推卸的責任」。2021年,張翔受聘為新成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專家委員會委員,他感受到,國家所搭建的各種新平台、新制度讓專家學者有機會更便捷、更深入地參與法治實踐,為法學學科發展提供了生動具體的實踐素材。
(圖:2021年,張翔(左)受聘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專家委員會委員)
三、兼容並包、美美與共的法學研究
2013年,張翔入選國家「萬人計劃」第一批「青年拔尖人才」,2020年,他入選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在張翔看來,近幾年國家和學校著力實施的人才計劃、人才政策等對青年法學家有著很直接、很有效的幫助。「國家的人才項目支持自主選題的長周期、基礎性研究,賦予學者充分的學術空間,國家和學校對我們青年學者很包容,也很有耐心,保障我們自主推動研究進程,這是尊重學術發展規律的表現,對於青年社會科學學者的成長來說是意義深遠的。」
在北大法學院,完善的中青年教師發展機制讓張翔獲益良多。定期開展的教師學術沙龍活動是老師們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的良好平台,「只有學術觀點的激烈碰撞、坦誠詰辯而無關其他,法教義學、社科法學、法律經濟分析爭妍鬥豔、美美與共,這種兼容並包的氛圍和學術共同體意識是北大的特色和優勢。」張翔自豪地說道。
(圖:張翔在授課中)
在法學以外,張翔還是資深的足球發燒友和文化藝術愛好者。近期,張翔和同事們組織起法學院教師足球隊,重新奔跑在二十年前自己曾揮灑過無數汗水的一體綠茵場,踐行著「完全人格,首在體育」的格言。張翔也是書法愛好者,從實體到線上,一場場書法展覽都留下了他的「打卡」記錄。張翔還是一名「B站」活躍用戶,無論是建築平面設計up主、人文歷史up主還是生物學up主,他都興味盎然地切磋學習,避免用當下工作框定自己的生活目光。張翔十分贊同並實踐著北京大學的「博雅教育」理念,他會建議面對論文一籌莫展的學生去看看侯寶林和馬三立的相聲,「鋪平穩墊,才能抖響包袱,其中道理和寫好一篇法學論文是相通的」。
(圖:張翔(右3)和同事們進行足球比賽)
對於學術中「專業」和「通識」的關係,張翔有著自己的認知:「我們選擇法教義學是因為它能更好地服務於我們國家的法治發展趨勢,並不代表著走向法學的自我封閉化,局限於內部視角;相反,正因為我們的方法論取向是高度專業化、規範化的,所以需要用更廣博的視野觀察日新月異的中國社會,汲取人文社會科學知識作為自己為學為人的底色,讓法學話語有『規範力度』更有『人文溫度』和『社會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