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結束的總決賽G1中,金州勇士通過加時賽,以124:114戰勝克利夫蘭騎士,取得開門紅,比賽過程中,勇士球員德拉蒙德格林有著兩次頗具爭議的行為。
第一次是比賽進行到第二節中段時,詹姆斯上籃遭到格林兇狠犯規,眼睛被戳傷痛苦倒地,整個下半場的特寫鏡頭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詹姆斯眼角滲透的血絲。賽後新聞發布會上,LBJ表示整個下半場他的視線變的越來越模糊,接下來的幾天他需要對眼睛傷勢進行積極的治療。可能很多人會說,在如此高強度的總決賽中,球員很難控制自己的動作,眾所周知,NBA是全球最頂尖籃球運動員的聚集地,他們怎會不知道在激烈地對抗中如何保護自己?做什麼動作會傷害到對方球員呢?你可以用強硬的犯規去壓制對手的氣勢,但奔著把人弄傷就完全沒有必要了。要知道,詹姆斯貴為聯盟第一人(相信通過詹姆斯在季後賽中的表現,沒人會再有疑議),是整個NBA聯盟的招牌,一旦在這種情況下受傷而無法繼續出戰剩餘的比賽,對總決賽收視率的影響會是毀滅性的,也是肖華所不願見到的。
另一次,是在比賽終場前4.7秒。騎士落後勇士8分,翻盤無望,利文斯頓運球至前場,NBA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主隊在確定取得勝利的前提下,通常會選擇消耗完剩餘時間放棄最後一攻的機會,以示尊重。但利文斯頓卻選擇了將球投出,湯普森上前封蓋,被判二級惡意犯規,此時格林上前,口中念念有詞,應該是說了一些過激的言辭激怒了湯普森,隨即場上發生衝突。可以說這種行為是相當沒有必要的,主隊已經贏下比賽,何必再用此方式去激怒甚至是羞辱對手呢?要知道,肖華一直致力於將NBA打造成受全世界球迷所喜愛的球類聯盟,NBA球星的言行也影響著青少年對籃球的理解,一旦做了錯誤的示範,有可能會傷害到NBA的品牌形象。
總而言之,格林的這兩次行為都是相當沒有必要的,你可以用強硬的態度去對待比賽,但請使用正確的方式,比如火箭隊的PJ塔克,跟格林一樣,都是球隊防守的中流砥柱,但塔克只是用矜矜業業的職業操守為球隊做出貢獻,從未做出過激的行為,得到球迷喜愛的同時也能收穫對手的尊重。
德雷蒙德·格林(Draymond Green),身高200cm,體重104.3公斤,司職大前鋒/中鋒,2012年NBA選秀中於次輪第五順位被金州勇士隊選中,效力至今。
可以說,格林絕對是低順位選秀球員的典範。彼時,勇士隊的主教練還是馬克·傑克遜,格林在其麾下未能得到重用。管理層為了扶正庫里,解僱馬克傑克遜,聘用科爾作為主教練,格林的春天正式到來,科爾為勇士打造了讓整個聯盟聞風喪膽的死亡五小,格林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用其超高的球商、強硬的防守、一流的傳導球能力串聯全隊,為勇士創建王朝立下汗馬功勞,成為球隊不可或缺的靈魂人物。
然而,在勇士奪得第一個總冠軍後,格林的強硬悄無聲息地變了「味道」。賽場上時常做出一些沒有必要且極其危險的犯規動作、時常用激烈的言辭激怒、挑釁對手、累計越來越多的技術犯規,場下總是發表不當的言論,甚至不尊重名人堂球員,被球迷冠以「踢蛋」格林的稱號。即便如此,格林仍然我行我素、不思悔改,甚至以「古典前鋒」自詡,強調喬丹他們那個時代就是這麼打球的。要知道80年代的NBA,幾乎每支球隊都是如此地強硬,微笑刺客以賽亞托馬斯、卡爾馬龍、加里佩頓、阿泰斯特、傑克遜、大本鐘華萊士、巴克利、羅德曼,哪個不是這麼打球的。如果格林生在那個年代,與這些歷史巨星們對抗,就不一定能占著便宜了。
通常情況下,我們評價一個NBA球星能否成為超巨的標準是:能否在球隊陷入困境時,憑藉一己之力拯救球隊於水火、挽狂瀾於既倒。顯然格林還不在這個檔次,勇士之所以能建立王朝,得益於科爾為勇士打造的體系,每個人在這種體系下都發揮出最大的潛能,各司其職。我們無法否認勇士隊的偉大,籃球確實也是一項團隊的運動,勇士這群充滿天賦的球員將團隊籃球發揮到極致,然而當你手中拿著2張貓4個2時,贏下比賽就變得越來越理所當然,彷彿失去了競技體育的魅力。格林,似乎將體系的作用都當做了是自己的功勞,勇士是無法戰勝的,便覺得自己是無法戰勝的,越發膨脹。相信很多球迷不喜歡勇士,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格林的太過外放與招搖,一個能被世人銘記的超巨,絕不是這個樣子的。喬丹、科比、詹姆斯都用他們堅毅、隱忍的人格魅力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球迷,他們才是當之無愧的超級巨星!
假使格林脫離勇士隊的體系,去到一支聯盟中游的球隊,還能發揮此等作用?能夠憑藉一幾之力改變比賽走勢么?答案是否定的!充其量他只能作為球隊防守的中堅力量,有可能還能夠入選最佳防守陣容,想要再次染指總冠軍,幾無可能!
勇士隊現在已經成為整個聯盟的公敵,所有的豪強球隊都以擊敗勇士為己任。這個夏天,勇士將面臨巨大的薪金壓力,他們在需要續約杜蘭特與湯普森,一旦他們其中一人出走,加上其他球隊不斷在補強,勇士王朝將不復存在。格林如果無法改變自己的性格,向喬丹、科比、加內特、詹姆斯等巨星學習,他將再次成為聯盟公敵,隕落只是時間問題。
德拉蒙德·格林,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各位看官有何想法?不服來辯
(羅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