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全國各地疫情呈現多點局地暴發與點狀散發態勢,要實現動態清零目標,疫情防控形勢不容樂觀。
一些地方為了迅速實現社會面持續清零,要求到底到邊,趁勢追擊,跑贏病毒,在出院(艙)病人和解除隔離人員管理中也升級了管控措施,比如,要求出艙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

這樣,有的人走出方艙就必須再進入集中隔離點。
那麼出艙人員到底應該不應該再進行7天集中隔離?需要落實什麼樣的管理措施?感染者復陽之後還有沒有傳染風險性?
這些問題,既涉及新冠感染者的個人權益,也影響社會對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接納。今天,老徐就和大家聊聊。

什麼人被安排進入方艙隔離觀察治療?
近三年來,我國在疫情防控中探索形成了一整套管控措施。不但確定了一大批定點醫院,還要求設立後備定點醫院,集中隔離點和方艙更是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各類人員分類管理中,集中隔離點是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員及高風險職業人群等相關規定要求的人員,進行集中隔離和醫學觀察的建築及其配套設施。
方艙醫院是快速、大量、集中收治新冠肺炎輕症患者及無癥狀感染者的建築及其配套設施。
根據6月28日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對於無癥狀感染者,參照輕型病例進行管理,在方艙醫院進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第6天和第7天採集鼻咽拭子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採樣時間至少間隔 24 小時),如兩次核酸檢測N基因和ORF 基因Ct值均≥35(熒光定量 PCR 檢測方法,界限值為40),或檢測陰性(熒光定量 PCR 檢測方法,界限值低於35),可解除在方艙醫院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則繼續在方艙醫院集中隔離至滿足出艙標準。
九版防控方案規定,集中隔離點的管理對象,包括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高風險區外溢人員,及其他根據防控工作需要應隔盡隔人員。
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管理對象,包括密切接觸者中的特殊人群、密接的密接、中風險區外溢人員及其他經專業人員評估無法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
根據3月15日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冠臨床分輕型(臨床癥狀輕微,影像學未見肺炎表現)、普通型(具有上述臨床表現,影像學可見肺炎表現)、重型(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1.出現氣促,RR≥30 次/分;2.靜息狀態下,吸空氣時指氧飽和度≤93%;3.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 (1mmHg=0.133kPa);高海拔(海拔超過 1000 米)地區應根據以下公式對 PaO2/FiO2進行校正:PaO2/FiO2×[760/大氣壓(mmHg)]。4.臨床癥狀進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學顯示 24~48 小時 內病灶明顯進展>50%者。兒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1.持續高熱超過 3 天;2.出現氣促(<2 月齡,RR≥60 次/分;2~12 月齡,RR ≥50 次/分;1~5 歲,RR≥40 次/分;>5 歲,RR≥30 次/ 分),除外發熱和哭鬧的影響;3.靜息狀態下,吸空氣時指氧飽和度≤93%;4.輔助呼吸(鼻翼扇動、三凹征);5.出現嗜睡、驚厥;6.拒食或餵養困難,有脫水征)、危重型(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1.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2.出現休克;3.合併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監護治療。)
對於隔離管理和治療場所,九版診療方案明確,根據病情確定。對於輕型病例,實行集中隔離管理,相關集中隔離場所不能同時隔離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等人群。隔離管理期間應做 好對症治療和病情監測,如病情加重,應轉至定點醫院治療。而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型高危因素的病例應在定點醫院集中治療,其中重型、危重型病例應當儘早收入 ICU 治療,有高危因素且有重症傾向的患者也宜收入 ICU 治療。
綜上,進入方艙醫院隔離觀察治療的,就是無癥狀感染者和新冠確診病例的輕型。

出倉的人應該去哪裡?怎麼管?
按照九版診療方案,不管是出院還是出倉,解除隔離管理或出院後需要繼續進行 7 天居家健康監測,佩戴口罩,有條件的居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減少與家人的近距離密切接觸,分餐飲食,做好手衛生,避免外出活動。
而該方案在「居家健康監測」適用對象中,也明確為:完成集中隔離的密切接觸者和入境人員,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艙)人員及經專業人員評估需進行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所以出艙人員直接回家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才是正道。
這一點,在九版防控方案也是這麼規定的,無需參照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行「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

新冠感染者、確診病例復陽有沒有風險?
當然,我們理解一些地方採取升級管控的一切措施,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儘快清零,防止反覆,擔心復陽,因此,著眼於繩捆兩道穩,話說三句牢,來進行一個提級管理。但實際上這麼做的結果並不科學,不但給新冠感染者本人、家庭、朋友造成不必要的傷害,而且還會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恐慌,因為現在,全社會對新冠感染者就非常害怕。
那麼,新冠感染者、確診病例出院(艙)後到底還有沒有傳染性?如果復陽了呢?

早在2020年8月17日,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感染科主任張文宏走進上海工會「五一講堂」,張文宏特別提到了前幾天一個外地來滬的復陽病人。
「這個把大家都嚇得不輕,我特地第二天查房把這個病人的病歷調出來,一看,他已經連續三個月以上是陰性。這次在上海被查出陽性,也說明上海的核酸檢測是極為認真的,棉簽戳得很深,在裡面還要刮幾圈,這個時候就會把一些在留在裡面的死掉的病毒殘渣刮出來。這些核酸不具備傳染性。」
「所以我今天趁這個機會告訴大家,如果再出來一個復陽的病人,大家不要一驚一乍好不好?不要緊的!」張文宏解釋道,復陽是非常常見的,核酸檢測再次出現陽性的情況,和不同時間的採樣有關係,關鍵是隔離的時間要夠長。這個病毒隔離4個星期以上,如果免疫功能正常了,哪怕是核酸陽性,它的傳染性基本上微乎其微。
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專家吳尊友表示,部分相關病人在出院後的隨訪中又查出了核酸陽性,出現這種現象有三種可能。
1、核酸檢測出現假陰性或假陽性:出院前的兩次核酸陰性是假陰性,或者隨訪的核酸陽性,結果是假陽性。
2、病毒又重新活躍起來。
3、再次感染。
有限的研究提示,這種病人的傳染性不強,目前還沒有觀察到造成傳播的案例,對於第三種情況再次感染,其傳染性與其他首次感染的病人相似。總體來說,出現病人在隨訪中再次出現核酸陽性的比例不高,約在5%以下。
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馮子健表示,復陽現象為被感染者中的小概率事件。並且,他表示,現在發現的復陽的病人,這些人不管是病人還是感染者,導致繼續傳播的事情並不多見。

值得注意的是,不僅專家是這麼講的,九版防控方案也有這類規定。
關於出院(艙)後核酸檢測陽性人員,九版防控方案規定:既往感染者出院(艙)後,呼吸道標本核酸檢測陽性,如未出現任何癥狀體征且核酸檢測Ct 值≥35,不再進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觸者;如核酸檢測 Ct值<35,結合病程、Ct 值動態變化等快速評估其傳播風險,如有傳播風險按感染者管理,判定和管控與其共同居住、共同工作等接觸頻繁的密切接觸者,無需判定密接的密接;如無傳播風險,不再進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觸者。
如出現發熱、咳嗽等臨床表現,或 CT 影像學顯示肺部病變加重,應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根據病情進行分類管理治療。
如核酸檢測 Ct值≥35,無需對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和管控;如核酸檢測 Ct 值<35,應判定和管控與其共同居住、 共同工作等接觸頻繁的密切接觸者,無需判定密接的密接。
同時,九版防控方案還規定:
出現以下情形的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不納入風險區域判定。
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發現的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經調查評估無集中隔離點之外傳播風險。
2.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發現的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經調查評估無家庭外傳播風險。
3.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嚴格閉環管理期間發現的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經調查評估無閉環外人員傳播風險。
4.出院(艙)後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經調查評估無傳播風險。
5.解除隔離後核酸檢測陽性且持 90 天內新冠感染證明的入境人員。
其中第4條就說明出院(艙)後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經調查評估無傳播風險的,不納入風險區域判定。
期待全社會科學防控,嚴格按照九版防控方案和九版診療方案執行,別拔高防控「級別」,以免對感染者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對社會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