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託公司近日收到由監管部門下發的《關於調整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文件列出了信託業即將迎來的改革框架。
根據《徵求意見稿》,信託業務將被劃分為資產管理信託、資產服務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類。其中,資產管理信託項下有固定收益類資產管理信託、權益類資產管理信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管理信託等4項分類;資產服務信託項有行政管理受託服務信託、資產證券化受託服務信託、風險處置受託服務信託和財富管理受託服務信託等4項分類,且這4項分類下仍各有細項分類。
值得注意的是,融資類信託沒有出現在《徵求意見稿》新的分類項目中。
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定義,融資類信託業務指的是以資金需求方的融資需求為驅動因素和業務起點,信託目的以尋求信託資產的固定回報為主,信託資產主要運用於信託設立前已事先指定的特定項目。近年來監管不斷大幅壓縮融資類信託規模,融資類信託已經成為限制類業務種類,本次分類也體現了這一點。
按照目前的發展情況,資產管理信託:涵蓋目前投資類和融資類業務的信託品種,給客戶做資產配置和資產管理,現階段涉及的主要是資金信託,後續可能涉及多種形式的資產受託管理。
資產服務信託,可以涵蓋客戶各類資產衍生出來的服務,形成的服務信託,這類是符合信託本源的業務,就是通過信託構架,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托的是客戶的資產,服務可以通過信託公司及其關聯的外部服務機構完成。
公益/慈善信託就是為公共福利事業以及對特定人群幫扶設立的信託。
此次分類主要是要促進信託業回歸主業,不斷降低通道類業務、融資類業務規模,提升信託公司主動管理能力,不斷推進信託公司資產管理能力、發揮信託制度優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運用信託資產獨立運營獨立託管的特點更多的參與到社會主義公益事業中去。
資產管理類方向在融資類不斷壓縮的背景下,提升信託公司投資類業務的主動管理水平,促進信託公司合規運營,持續提升標準化產品的規模和佔比,引導信託公司進一步加速回歸本源,形成行業可持續發展的主業。

本文源自金樂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