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真是熱到熔化,熱到膨脹啦……
5月16日

請把我也打入冷宮吧*_*

再熱的天氣,心態要好,工作還要繼續呢,讓我們一起看看王警官為我們帶來的精彩內容吧!
簡要案情:
2017年4月19日14時24分許,楊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七道灣東街東向西行至七道灣東街與八道灣路交叉路口處,遇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小型普通客車的胥某(內乘坐戴某)沿該路由西向東通過,兩車相撞,造成楊某與戴某受傷,兩車輛不同程度損壞。

調查取證情況:
根據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驗鑒定結論、機動車駕駛證及機動車信息查詢、當事人陳述證實:楊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胥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未確保安全行駛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案例點評:
楊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時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三)項之規定;胥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未確保安全行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一款、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戴某無違法行為。

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本案中,楊某和胥某都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都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遇到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民警在辦理案件時了解到,楊某和胥某都存有僥倖心理,他們知道轄區交警警力不足,不會每天在偏一點的道路上巡邏檢查,如果遇見,只當是自己運氣較差,如果沒有遇見則可以放心的駕駛,也不會有什麼問題,可誰想到,無證遇見無證,成了「對對碰」。好在沒有釀成更大的事故,倒也算是他們都「幸運」了一把。可是有誰敢保證這種「幸運」會一直跟隨呢,想著都會後怕。

無照駕駛,不可行,不僅害己,又害人!在此提醒大家,不能無照駕駛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