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員、科研單位請注意!
一場有規模的學術打假還在餘波震蕩中......
近年來,我國的「科研造假」事件屢禁不止。據統計,2019年我國學者因實驗數據造假等問題被撤稿英文論文447篇,創近五年歷史新高。
儘管對學術造假的打擊「一直在路上」,態勢也越來越嚴格,不過學術造假行為依然屢見不鮮。國內學術不端的亂象未能得到根治,走出國門也產生了相應的慣性,出現了比例極高的學術造假現象。
截止到2020年7月,世界範圍內共有23425篇SCI論文被撤稿,其中中國有10303篇,遠遠高於第二位美國的4125篇,中國論文撤稿已佔了世界44%,其中撤稿的原因主要是「純屬雷同」。
院士申報造假、著作抄襲剽竊、寫論文找槍手、發文章掛名搭車、偽造數據或結果……不端行為不斷花樣翻新。
學術不端行為通報案例
1.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師羋某學術不端問題。2021年1月,羋某出版的專著抄襲國外作者作品。羋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羋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調離教學崗位,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及三年內評獎評優、職務晉陞、職稱評定、崗位晉陞、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別向學校作出書面檢討,並在學院內部開展批評教育。
2. 衢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師王某某學術不端問題。2020年5月,王某某發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虛假同行評議、文章抄襲等行為被雜誌社撤稿。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某警告處分,撤銷當年取得的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降低崗位等級,取消三年內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資格,追回因職務、等級晉陞已享受的相應工資待遇;撤銷涉及學術不端行為的論文學術獎勵,追回相應科研獎勵經費。
《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
《規定》明確了以下均屬於違規行為:
1.在科學技術活動的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監督檢查和評估評價等活動中提供虛假材料,實施「打招呼」「走關係」等請託行為。
2.故意誇大研究基礎、學術價值或科技成果的技術價值、社會經濟效益,隱瞞技術風險,造成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
3.抄襲、剽竊、侵佔、篡改他人科學技術成果,編造科學技術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
4.虛報、冒領、挪用、套取財政科研資金。
5.採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科學技術活動相關業務。
6.從事學術論文買賣、代寫代投以及偽造、虛構、篡改研究數據等。
違規行為涉及科學技術活動的核心關鍵任務、約束性目標或指標,並導致相關科學技術活動停滯、嚴重偏離約定目標,或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對違規單位和個人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相關資格。
總結
1.2022年,國家會繼續嚴厲打擊學術不端問題,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獲取科研成果、業績成果(科研助理這邊也有專業的科研創新方面的培訓可提供,歡迎諮詢)
2.建議不要找論文代寫一類的機構,不僅有學術不端問題,受騙者也很多
3.如果被查出來學術不端,基本上此人的職業生涯也就斷送了
4.沉下心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