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單招」是部分體育專業單獨招生的簡稱,是指經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對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
2022體育單招-招生項目:
運動訓練專業設冬季項目和夏季項目,2022年冬季項目、夏季項目保持不變。
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設有:武術套路、武術散打、中國式摔跤。
體育單招具體報名時間:
冬季項目註冊時間為2021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0日12:00;報名時間為2021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項目(含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項目)註冊時間為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報名時間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特別注意】:2022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
冬季項目為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夏季項目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2022體育單招-招生院校:
2022年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院校107所,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院校58所。
2022體育單招-考試方式:
體育單招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體育專項考試採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進行。
體育單招包括哪些項目?
答:運動訓練專業所設項目包括冬季項目和夏季項目。
冬季項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冰球、冰壺、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單板滑雪(平行大迴轉、U型場地)、冬季兩項。
夏季項目:射擊、射箭、場地自行車、公路自行車、山地自行車、BMX小輪車、擊劍、現代五項、鐵人三項、馬術、帆船、賽艇、皮划艇靜水、皮划艇激流迴旋、蹼泳、滑水、摩托艇、舉重、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柔道、拳擊、跆拳道、空手道、田徑、游泳、公開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足球(十一人制)、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橄欖球、高爾夫球、圍棋、象棋、國際象棋、登山、攀岩。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所設項目為:武術套路、武術散打、中國式摔跤。
(*註:籃球項目考生使用五人制或三人制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均可報名,按照五人制籃球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參加籃球專項考試。橄欖球項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均可報名,按照七人制橄欖球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參加橄欖球專項考試。)
報考體育單招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具備招生項目的二級(含)運動員以上技術等級稱號。
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註解】:二級運動員指國家二級運動員,是在比賽中獲得一定成績就可申報。不同體育項目的評審標準各不相同。
田徑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男子】: 【女子】:
100米 手計:11.5 電計:11.74 100米 手計:12.8 電計:13.04
200米 手計:23.6 電計:23.84 200米 手計:27.0 電計:27.24
400米 手計:53.0 電計:53.14 400米 手計:1:03.0 電計:1:03.14
800米 2:03.00 800米 2:26.00
1500米 4:15.00 1500米 5:05.00
3000米 9:10.00 3000米 11:00.00
5000米 16:10.00 5000米 20:20.00
10000米 34:00.00 10000米 42:00.00
110米欄 手計:16.0 電計:16.24
200米欄 手計:26.0 電計:26.24 200米欄 手計:32.0 電計:32.24
400米欄 手計:1:00.0 電計:1:00.14 400米欄 手計:1:08.0 電計:1:08.14
3000米障礙 10:10.00
馬拉松 3:10:00 馬拉松 3:50:00
10000米競走(場地) 49:00.00 5000米競走(場地) 27:30.00
跳高 1.83米 跳高 1.56米
跳遠 6.50米 跳遠 5.20米
三級跳遠 13.50米 三級跳遠 11.00米
鉛球(7.26公斤) 12.50米 鉛球(4公斤) 12.50米
鐵餅(2公斤) 38.00米 鐵餅(1公斤) 39.00米
標槍(800克) 51.00米 標槍(600克) 38.00米
5000米競走(場地) 27:30.00
10公里競走(公路、地) 57:30
20公里競走(公路、地) 2:14:30
足球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參加全國甲級聯賽、乙級聯賽、杯賽、全國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
(二)參加全國青年聯賽、全國城市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30%。
(三)參加中國足校杯和全國足校杯比賽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不超過全隊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20%。
(四)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比賽中獲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五)在各系統舉辦的全國足球比賽中獲得前二名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籃球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參加全國甲A聯賽或全國運動會決賽的各隊運動員;
(二)參加全國甲B聯賽的各隊運動員;
(三)參加全國青年聯賽的各隊運動員(從事二年以上專項訓練、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30%);
(四)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錦標賽中獲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從事二年以上專項訓練。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五)在全國各系統舉辦的全國錦標賽中獲得前二名的各隊運動員(從事二年以上專項訓練。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排球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參加全國運動會決賽的各隊運動員或參加全國甲級聯賽的各隊運動員;
(二)參加全國乙級聯賽的各隊運動員;
(三)參加全國青年聯賽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30%);
(四)在各省、區、市錦標賽中獲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五)在全國各系統舉辦的全國錦標賽中獲得前二名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乒乓球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的成年、青年比賽中獲得團體前六名,獲得各單項比賽前八名的運動員;
(二)在(地)市或相當於省轄市的比賽,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區系統正式比賽中,獲得團體賽前三名的運動員(申請的運動員必須在比賽中出場次數達到50%,或出場次數達到三分之一,其中獲勝場次達到 50%,或在關鍵場次出場比賽為該隊獲勝作出貢獻的),獲得各單項比賽前六名的運動員;
(三)在各省、市、自治區舉辦的少年比賽中,獲得單打前八的運動員。
武術二級運動員(二級武士)技術等級標準: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在省一級(含省一級)以上級別的套路比賽中,獲得單項前十二名者;
(二)在地、市級(含地、市級)以上的套路比賽中,獲得單項前六名者;
(三)在省一級(含省一級)以上級別的散打比賽中,獲各級別前三名者。
國際象棋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錦標賽(個人)第三十三至四十二名;
(二)全國錦標賽(團體)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賽的男4名、女3名運動員;
(三)全國智力運動會(團體)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參賽的男女各4名運動員;
(四)全國智力運動會(少年團體)(10歲—16歲)第三至五名授予參賽的男女各4名運動員;
(五)全國青年個人冠軍賽(17歲—20歲)第十一至十八名,不足20人比賽,錄取第六至九名(17歲—20歲);
(六)全國等級賽丙組參賽人數50人以上,錄取前十三名;參賽人數70人以上,錄取前十八名;參賽人數100人以上,錄取前二十五名;參賽人數150人以上,錄取前三十八名;
(七)全國少年冠軍賽甲組(16歲組)、乙組(14歲組)第二至十二名;丙組(12歲組)、丁組(10歲組)前八名;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個人錦標賽第四至十二名;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級賽丙組前六名;
(十)省、自治區、直轄市少年冠軍賽,甲組(16歲組)、乙組(14歲組)前三名,丙組(12歲組)、丁組(10歲組)冠軍。
象棋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國青年錦標賽團體第四至六名、個人第九至十六名;
(二)全國少年錦標賽16歲組第七至十二名、14歲組第二至六名;
(三)全國冠軍賽第九至十六名;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個人錦標賽第四至十六名;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少年錦標賽18歲組前八名、16歲組前六名、14歲組冠軍。
體育單招錄取對文化課的要求:
1、在文化成績不低於180分、體育專項成績不低於40分的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
2、在達到院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
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3、招生院校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持有運動健將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4、招生院校依據本校生源情況和專業需求分項目制定招生計劃。院校依據錄取控制線上考生填報的志願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優先錄取一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再錄取二志願。
5、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願並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