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以莫須有罪被殺 「莫須有」是何意?專家5種解釋 第5細思極恐

(說歷史的女人——第1411期)

宋代名將岳飛的被殺,歷來被認為是史上最大冤案之一。儘管古代有「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慣例,但是做為一個皇帝,殺大臣還是要有一個足夠的借口的,也不能隨便殺戮。特別是在中國的主幹王朝,比如唐、宋等,那些皇帝基本都有「天下之志」,不管真真假假,都不會隨便給自己弄個壞名聲,讓後人罵他,都想當明君。所以他對於大臣,特別是那些征戰沙場的武將都是不能輕易動斬刑的。即便再想殺他,也要羅織一些罪名,而且罪狀必須明確,比如謀反,或者用兵不力,抗旨不尊之類的。

但岳飛的被殺卻是一個例外。當時岳飛抗金早已名動天下,誰不知他是抗金的愛國英雄?但宋高宗趙構還是把他殺了,而且是沒有確切罪狀的情況下。不過,雖然沒有確切罪狀,還是有個罪名的,即「莫須有」。這個令許多人不服,究竟什麼叫「莫須有」?後世專家給出5種解釋,其中5種說法細思極恐。

《宋史·岳飛傳》有如此記載: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這裡是說韓世忠對岳飛一案憤憤不平,詰問秦檜,秦檜說出了「莫須有」這個罪名。如果按現在的字面意思,「莫」即「不」的意思,「須」是「必須」、「一定」的意思,「莫須有」,一般的解釋就是,「不一定有」。

這簡直有點明目張胆。既然不一定有罪,怎麼可以隨便殺人?難道大宋的律法如此兒戲?這趙構皇帝難道是個白痴?所以後來的專家學者對「莫須有」這個罪名進行了多種解釋,試圖為趙構和秦檜尋找一個相對合理的借口。

對「莫須有」的第一種解釋是「或許有」。

這是比較主流的看法,《辭源》便持此觀點。它的依據是,「莫須」二字是宋朝人的口語,即「大概」、「或許」的意思。如收錄岳家家藏舊帖的典籍《寶真齋法書贊》有「莫須與他明辯」之語等。按照這個說法,「莫須有」就是「大概有」「或許有」之意。

「或許」是個表示「推測」意思的詞語,既然是推測,就不是必然的,這就有點含糊其辭了。對一位國家級的兵馬大元帥採取這樣不負責任的態度,自然不能服人,所以「莫須有」三字便凸顯了岳飛的冤屈。

但這種解釋是有一個很大的問題的。首先,岳飛當時是有罪名的。即奸臣万俟卨(xie)受秦檜指使,誣陷岳飛,主要的罪名有:「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受詔不救淮西罪」「令張憲虛申警報以動朝廷」等。既然有了罪名,為何還要推測呢?秦檜用不著含糊其辭地糊弄韓世忠;再說,這樣的回答也不符合秦檜的身份,對於這樣重大的案件,又是出於他的親自設計,他對韓世忠自然可以對答如流,不可能顯得如此含糊不清,令韓世忠不服。

所以就有了第二種解釋。第二種解釋為「必須有」。

這種解釋認為「莫須有」三個字是「必須有」的誤寫,持這種觀點的人有,清初學者徐乾學(《資治通鑒後編》作者),清代史學家畢沅(《資治通鑒考異》作者)等。

但這種解釋也比較牽強,因為「莫須有」這三個字在宋代的多部書籍中出現過,不可能大家都是誤寫吧。同時,秦檜用「必須有」回答韓世忠也完全不符合邏輯。比如韓世忠這樣問秦檜:「岳飛父子有什麼罪,要殺他?」秦檜說:「那是必須的!」這簡直是一種笑話,恐怕只能會在小品、相聲里才會出現吧。

第三種解釋為:莫,須有

這種解釋是在標點符號上做文章。因為文言文是沒有標點的,後人對古人的文章全憑現在的理解給原文加標點,所以「莫須有」三字完全可以這樣認為,秦檜先說了一個「莫」字,再說「須有」。清代學者俞正燮在《癸巳存稿》里,認為「莫須有」三字應該重新句讀為:「莫,須有」。「莫」表示秦檜的遲疑,「須有」表示必須有。用現在的話就是,秦檜說:「沒有罪嗎,必須有!」支持這種觀點的還有現代著名學者、語言家呂叔湘等。

「莫須有」的第四種解釋為:難道沒有

這是近些年才有的觀點,持這種觀點的主要代表有台灣著名學者李敖等。李敖通過對宋朝書籍中的考證,得出了「莫須」是宋朝的口語中「難道沒有」的意思。在現存宋朝的書籍資料中,至少可以找到數十條在對話中使用「莫須」例子,比如:《曾公遺錄》中:

曾布問:不審陛下以光等為有罪、無罪?

徽宗答:莫須是有罪?

曾布回:聖意如此,臣乃敢盡言……光等詆毀神宗變亂法度,則事迹具存,豈得為無罪?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李敖的說法似乎是成立的。「難道沒有」是一種反問語氣,當時秦檜回答韓世忠時這樣說:「難道他們沒有罪嗎?」這也能說明秦檜的囂張跋扈。

除了上述四種解釋外,「莫須有」的第五種解釋,細思極恐!

北京青年報曾刊登過一篇文章《千古疑案「莫須有」》,此文推翻了前四種解釋,又給出了新的說法。

當時「風波亭」冤案可謂奸相秦檜一手炮製的,這大家都承認。但是這件事其實也很複雜。因為當時岳飛掌握軍權,也是位高權重,不是誰想扳倒就可以扳倒的。所以,即便秦檜想陷害他,也是很難辦到的,弄不好還會先被岳飛或者他的愣頭青兒子岳雲給收拾了。秦檜要辦這事必須有強大的背景或支持者。而這個人就是宋高宗趙構。

難道皇帝支持奸臣殺忠臣?還真有這個意思。因為當時的岳飛抗金功勞極大,大有功高蓋主之嫌。做為國君,趙構對岳飛不能不防,你會不會謀反啊?再者,也是最重要的,岳飛已經發出豪言,要「直搗黃龍」,要「踏破賀蘭山缺」,「待從頭,收拾舊河山」。然如何收拾舊河山?

以當時的政治形勢,岳飛在軍事上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優勢,有一個很大的可能性是,岳飛擊敗金軍後,會接回被金國擄去的上任和上上任北宋皇帝,即徽欽二帝。如果徽欽二帝回來,那趙構怎麼辦?把皇位讓給自己的老爹還是讓給自己的老哥?事實上是,他誰都不想讓,皇帝當著多爽,誰想讓位?但不讓吧,必定落下不孝的罵名。

所以,與其到時候為難,還不如讓他老爹和兄長死在金國省事。那麼,對不起,你岳飛就不能「直搗黃龍「了。因此,趙構才下了死命令讓勝利在望的岳飛撤軍。

而岳飛迫不得已撤軍回來之後,難道他不會再次諫言北伐嗎?如此,他便很可能會受到更加廣泛的支持,實現接回徽欽二帝的夙願。那麼他趙構的皇位仍然難以穩定。所以,趙構是想讓岳飛死的。但做為一國之君,他也不能明大明治岳飛之罪。怎麼辦?這種臟活只有讓奸臣幹了。誰忠誰奸,趙構心中跟明鏡似的。因此,秦檜誣陷岳飛極有可能是趙構的授意。

有了皇帝的撐腰,秦檜還怕什麼?所以當不明就裡的韓世忠質問秦檜的時候,秦檜才會理直氣壯地說:「這還需要理由嗎?」這第五種解釋就是:不必有!

皇帝殺一個臣子,本就不需要理由!這也是古代皇權社會的一個慣例。即「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說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其實「莫須有」三字根本不用猜測,「莫」者「不」也,「須」者「必」也, 「莫須有」就是不必有,無須有!

這也是一個最「霸道」的解釋,它的「霸道」也正體現了秦檜的囂張跋扈,頤指氣使。這也完全符合一個史上著名奸相的形象。

著名媒體人梁宏達也曾做過一期節目,他對「莫須有」的解釋也是這樣的。梁宏達認為,古代的皇帝其實很多都是明白人,他們知道誰是奸臣,誰是忠臣。但皇帝們都不是只用忠臣,而是忠奸並用。因為皇帝也都是很貪婪的,他們也需要大量斂財,來維持自己的奢華淫逸的生活。如果只用忠臣,忠臣就會反對他斂財,那麼他就不好意思大發橫財。所以他必然要靠奸臣為自己弄錢。同時任用奸臣,也是為了防止忠臣的功高蓋主,用奸臣適當打壓打壓忠臣,讓那些居功至偉的忠臣不敢有任何想法。

但也不能只用奸臣,因為奸臣誤國,那也是必然的,皇帝也不傻。所以也得靠忠臣打壓打壓奸臣。皇帝只是起個平衡作用,讓忠奸兩派勢力互掐,自己坐享漁翁之利。

另外,任用奸臣還有一個好處。如果一個奸臣太壞太貪了,那就把他收拾了以解民憤,這樣便彰顯了皇帝的清明。老百姓會說,聖上英明,更加高呼吾皇萬歲萬萬歲了!或者,皇帝活著時不殺奸臣,留給自己的兒子收拾他。比如和珅,富可敵國,乾隆帝那麼聰明,怎麼會不知道和珅的貪婪?他就是留著不殺他,留給兒子嘉慶帝。嘉慶一上台,直接收拾和珅。於是「和珅一倒,嘉慶吃飽」,你和珅貪再多,死了也帶不走,還是我大清的。可以說,乾隆帝為自己的兒子養了一頭「肥豬」。這也許是乾隆的聰明所在。

同理,宋高宗趙構也是故意用奸臣秦檜打壓忠臣岳飛,防止岳飛謀反等。其實秦檜也是皇帝養的一頭「豬」,只不過這頭豬不主要表現在對財富上或者經濟上,而是主要用在政治上。

秦檜心裡也清楚得跟明鏡一樣,知道是皇帝要殺岳飛,對岳飛的罪名定性,只是走一個過場而已。所以他便如此告訴韓世忠:「這還需要理由嗎?」或者「這根本不必有理由!」

秦檜這樣回答韓世忠其實也等於警告他,不要多管閑事,這是皇上的意思!但韓世忠做為一名武將,不會想那麼多,或者是他跟岳飛的交情不淺,也就余怒未消,質問秦檜,「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但,秦檜才不管天下呢,他只為皇帝辦事。再說,他要是不這樣弄,還在朝中咋混?

因此在當時的情景中,岳飛只有死路一條,他成了政治上的犧牲品。做為一名武將,沒有死在戰場上,而是死在「自己人」手中,是岳飛最大的遺憾。

(文/說歷史的女人·冰島啖冰)

參考資料:《宋史》《岳飛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