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巫娼」到「風俗女」——日本文化的「從良之路」

說起日本,便不得不提及其獨樹一幟的「風俗業文化」。

然而,日本風俗業的出現是古已有之的,從早期的原始崇拜,到後來戰國時代變遷,再到近代戰爭影響。

將這種不足為外人道的文化,逐漸成了日本為之搖旗吶喊的國家產業支柱。

巫女時代

每個地域的歷史起源都離不開最原始的宗教崇拜,日本也不例外,自傳說中的邪馬台女皇卑彌呼開始。

其國本亦以男子為王,住七八十年,倭國亂,相攻伐歷年,乃共立一女子為王。名曰卑彌呼,事鬼道能惑眾,年已長大,無夫婿,有男弟佐治國。自為王以來,少有見者。以婢千人自侍,唯有男子一人給飲食,傳辭出入。居處宮室樓觀,城柵嚴設,常有人持兵守衛。

——《魏書·東夷傳·倭人》

公元6世紀到公元8世紀,依舊處於母系社會的日本迎來了歷時兩百年的「巫女時代」。

早在日本的創世神話中便有象徵太陽的天照大神,被海神須佐之男觸怒,躲進了天岩戶中,頓時世界陷入了黑暗之中。

舞蹈女神天鈿女命手持竹葉,站在倒置的木桶上,於天岩戶洞外跳舞,結果因跳得太賣力,舞衣掉落。

眾神看到後哄堂大笑,天照大神聽到洞外音樂與戲謔的笑聲,忍不住探頭觀察,就這樣天照大神又回到了天空,大地重見了光明。

自此以後,這種舞蹈便成了祭祀神明的「神樂」,跳舞的女性也便成了巫女。

此後,巫女便成了聯繫神明與人間的職業媒介,被稱為「神諭的聆聽者」。

「巫娼」

與神話中的賣肉舞蹈一樣,神明往往通過肉體來傳達旨意,巫女再用肉體向信徒傳達。

但隨著隋唐時期,佛教的流入,日本巫女的地位逐漸下降。

久而久之,神性不在,有的只是能歌善舞的特長,而年邁的巫女則只能完全淪為「巫娼」。

從取樂神明,到取樂貴族,再到「巫娼」,可以說日本風俗業的發展是伴隨其創世神話一同誕生的。

戰國時代

簡陋而又落後的國家政權對此也並不是不聞不問。

十一世紀的鎌倉幕府成立了第一個國家公娼制度——游君別當,鼓勵游女賣藝賣身的同時,還負責調解有關於游女的相關訴訟。

16世紀的室町時代也成立了傾城局,江戶幕府的德川家康更是為了削弱大名鬥志,鼓勵大名、武士們與游女整日縱情聲色。

幕府時代晚期,全國上下,近三成人口患有梅毒。

南洋姐

雖然在1873年明治政府推行了《藝娼妓解放令》。

但與此同時,為了滿足國家在工業化道路上的經濟需求,政府同樣鼓勵日本女性出國打工。

從未經受過任何教育培訓,沒有任何職業技能的日本女性,被當局政府或騙或逼得威壓之下,前往東南亞各地。

在1870年至1920年之間,有近十萬女性被「逼良為娼」。

可事實證明,南洋姐的政策對於國家創收也行之有效,據日本國立圖書館的匯款資料統計中稱,當時「南洋姐」的海外匯款數目在日本外匯中排名第五。

1920年,躍居軍事大國的日本開始正視自己的國際形象,推出了「禁娼令」,召回了東南亞各地的「南洋姐」。

而這些「南洋姐」回國後,沒有一技之長的她們,只能繼續從事與此相類似的職業。

近代戰爭

隨著在二戰中的失利,日本擔心美國軍隊在登陸後荼毒日本女性,便異想天開地設立了一個「官方慰安」計劃——「RAA」機構。

在一年的計劃中,有55000名女性參與到這個計劃中,同樣的,隨著後期性病盛行,國際社會幹預,日本不得不發布《賣春防止法》,關閉RAA,遣散慰安女。

這些走上街頭的慰安女們,並沒有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而是繼續出現在街邊茶舍、酒館之中。

妥協

1985年,隨著《風俗營業法》的出台,日本政府選擇對這塊灰色行業採取依法管理的政策。

與此同時,風俗店也如雨後穿筍般不同出現。

據日本總務省統計局的數據表明2018年,全日本20~29歲的女性中,從事風俗業的人口達到5%。

而風俗業的利潤也實在高的出奇,同樣是2018年,日本風俗業服務取得的經濟效益占同年日本GDP的1%,與日本一年的國防費用相持平。

風俗行業所帶來的危害毋庸置疑,在多次嘗試過「壯士斷腕」的努力失敗後,日本還是選擇了與「傳統文化」相妥協,並完美的踐行了那句「既然難以反抗,不如欣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