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有了新進展。日前,死者的至親胡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他們已收到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此案將於4月14日或4月15日開庭審理,肇事者廖某某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
「給兒孫祭奠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胡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4月4日清明節這一天,她和親屬一行共30餘人前去給一家三口掃墓,為人父母,撕心裂肺的痛無法用言語表達。同時,胡女士再次強調,絕不原諒肇事者,堅決要求判處死刑。
清明節當天,親屬祭奠景德鎮被撞身亡一家三口。(受訪者供圖)
親屬清明祭奠
2024年10月2日,江西景德鎮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家三口不幸殞命。據景德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的警情通報,2024年10月2日18時42分許,廖某某(男,20 歲)駕駛一輛小型汽車行駛至昌江大道萊頓風情小區門口路段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當場死亡、王某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胡某受傷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經勘察、檢驗鑒定,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負事故全部責任。
胡女士向大皖新聞記者透露,事發後她和老伴兒終日以淚洗面,日夜難眠,以致雙雙患上嚴重的抑鬱症,甚至按照醫囑服藥都無法緩解,幾乎無法與人正常交流。「作為失去兒孫兩代的失獨者,我們老兩口此生唯一的願望就是希望判處兇手死刑,別的我們什麼都不要。」
胡女士還告訴記者,她的兒媳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3月19日,兒媳的爺爺因過度思念孫女和曾孫去世。
「給兒孫祭奠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胡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她今年60歲,這種傷痛讓她無法承受。4月4日清明節當天,她娘、婆兩家兄弟姐妹和她兒媳婦爸媽、叔叔、舅舅等共30多人一起祭奠了其兒孫一家。
廖父多次聯繫
胡女士說,事發後不久,廖某某的父親通過第三方朋友找到其親屬傳話,表示願意賠償80萬,之後又直接給他們發消息稱,「如果可以,我願意讓小孩在您身邊盡孝,為自己贖下他這一身的罪孽,我作為施害者家屬,沒有教好小孩,是有原罪的,如果可以重來,我願意用生命擋下所有的一切。」
對此,胡女士表示,他們家屬堅決拒絕諒解,要求依法頂格判處兇手廖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胡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3月23日,廖某某的父親曾打電話給其家屬,聲稱胡女士兒子一家三口的死亡是天災,而他的兒子得到法律的制裁是人禍。根據胡女士提供的通話錄音記者注意到,廖父一再強調願意傾家蕩產賠償,人死不能復生,要其兒子償命也於事無補。
4月4日,大皖新聞記者與廖父取得聯繫,其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請求。
律師分析量刑
記者注意到,此前警方在通報中提到,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今,按照胡女士的說法,廖某某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那麼這兩個罪名有什麼區別?量刑又有什麼不同呢?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故意不同,交通肇事罪的主觀要件是過失致人死亡,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要件是放任或者追求對不特定的生命安全造成傷害。
「初步按照交通肇事罪是警方根據簡單證據進行判斷,但後續調查可能發現了新的證據事實,因此改變起訴罪名。」付建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皖新聞記者 殷志強
編輯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