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27年,也就是千古第一陽謀「推恩令」正推行得如火如荼之際的某一天,漢武帝的弟弟趙王劉彭祖,突然向武帝上書告發:主父偃在主持「推恩令」過程中,假公濟私、收受賄賂。
對於劉彭祖這個人,史學界給出的定論是「為人巧佞,喜持詭辯傷人」;結合他此次「整治」主父偃的操作來看,這個結論那是相當靠譜!
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劉彭祖知道彼時主父偃正是漢武帝身旁的紅人,所以,他們沒有像其他人一樣,攻擊主父偃「恃寵而驕、把持朝政」——因為,他知道那樣做是毫無意義的,搞不好還會引火燒身!
所以,劉彭祖單刀直入,直接狀告主父偃為了一己私利,破壞武帝的「削藩」大策。
面對這樣的指控,多疑的漢武帝肯定會審查一下主父偃的。
趙王彭祖懼,上書告主父偃受諸侯金,以故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
再者,劉彭祖選擇上書告發的時間點非常關鍵——當時主父偃正好外出公幹,不在中樞——這樣一來,就有效杜絕了主父偃從中斡旋的可能,盡最大可能做到一擊必殺。
果然,一向「討自己喜歡的」弟弟上書告發「寵臣」陽奉陰違、破壞國策,漢武帝立馬「上頭」!
而劉彭祖發動攻擊,最為關鍵的一點還在後面:
當時,主父偃正在按照漢武帝的指示,在齊國(漢廷的藩國)審理齊王「違法亂紀」之事。
不用想,我們都知道,養尊處優慣了的齊王那真是一屁股爛事。
主父偃查明的齊王最為主要的一條罪責就是:正值青春年少的齊王劉次昌與自己的姐姐私通。
朋友們!可千萬別小看這一條罪名。
在「獨尊儒術」之後,對於諸侯王來說,亂倫這種事遠比其他違法亂紀之事更為嚴重;因為,它的發生,直接顯示著王侯德行有虧,漢廷完全「禮法」褫奪其王爵。
在此前不久,同樣是諸侯的燕王劉定國,就是因為與父親的姬妾私通,而被主父偃發現,進而被褫奪王爵,自殺身亡的。
燕王定國與父康王姬奸······主父偃從中發其事。公卿請誅定國,上許之。定國自殺,國除。
所以,當齊王知道了主父偃已然掌握了自己的醜事之後,膽小如鼠的他,竟然直接自殺了。
本來王侯自殺這種事,也不算什麼大事——畢竟從劉邦開始,漢廷就一直致力於「削藩」——那死得諸侯王多了去了。
但是,此事巧就巧在,趙王前腳告發主父偃在外打著天子的旗號欺凌王族,收受賄賂的奏章剛剛被武帝御覽完畢,緊接著漢廷就收到了,齊王(在主父偃的逼迫下)自殺的消息。
天下肯定沒有這麼巧的事!
結合以上種種,我們不難斷定:身為諸侯、與「推恩令」有著直接利益衝突的趙王劉彭祖,早就想收拾主父偃了,他的此次發難是蓄意為之。
正在對劉彭祖的奏章處於狐疑階段的漢武帝,在得知了齊王自殺身亡的消息之後,立馬就怒了——好你個主父偃,竟然敢打著朕的旗號胡作非為!
以上種種是史書上,關於主父偃為何被下獄問罪的記載,但是,青史君覺得,其實,還有一種可能:面對劉彭祖的舉報,本來漢武帝還想著糊弄一下、保一保主父偃的;但是,恰在此時齊王死了,武帝就不好在拉偏架了。
於是,權傾朝野的主父偃下獄。
及齊王自殺,上聞,大怒,以為偃劫其王令自殺,乃征下吏治。
在獄中,被一頓修理之後,主父偃承認自己確實接受了諸侯的賄賂,在主持推恩令的過程中,給某些人開過綠燈;但是,對於「殘虐王族」的指控,他是打死也不敢承認的。
在文章開篇時,我們已經明確過:此時正值「推恩令」推行的關鍵時期,再加上主父偃這個人雖然私德有虧(貪污),但是,架不住人家腦子確實好使,漢武帝一時還離不開他。
所以,按照劉徹當時的想法是,對於主父偃,教訓一下就算了,畢竟,還有用!
然而,由於主父偃能力超群,在其受到漢武帝簡拔之後的幾年間,獨得帝王寵信,這樣一來,就導致了很多朝中大臣坐了「冷板凳」,妒火中燒的他們,早就想把主父偃「先除之而後快」了。
於是,善妒的御史大夫公孫弘,果斷抓住時機,他只用一句話,就給主父偃的生命畫上了句號!
公孫弘是這麼對漢武帝說的:齊王自殺,沒有留下子嗣,按照律法,齊國的封地已經盡數歸於朝廷了;但是,這件事到底做得有些「過分」,如果不找一個背鍋俠出來,臣恐怕天下諸侯會心生怨恨!
一邊是天下最為富庶的諸侯國,一邊是還有點用處的「寵臣」——漢武帝或許猶豫了一下,但他絕不會做出錯誤的選擇——於是,主父偃被誅滅全族!
偃服受諸侯金,實不劫王令自殺。上欲勿誅,公孫弘曰:「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郡入漢,主父偃本首惡。陛下不誅偃,無以謝天下。」乃遂族主父偃。
青史君說:
所謂,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從趙王劉彭祖告發主父偃的罪名之巧妙、時間點拿捏之精確,以及公孫弘的適時「補刀」的理由之充分來看,「主父偃之死」絕對是內臣與藩王之間的一次聯合行動;為了成功,他們甚至連漢武帝都裹挾其中——給了一個武帝不得不殺主父偃的理由的!
一個人的本領再大,再得老闆寵信,也架不住這樣的攻擊啊!
不得不說,整人,他們真是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