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誅殺蜀中名人張裕的理由是:「芳蘭生門,不得不鉏」。因之,諸葛亮不再置喙。這句話,大致也可以概括為千古以來誅殺異己的關鍵所在。
其關鍵在哪裡?芳蘭長在門裡,妨礙了進出,也只能除掉。一個人如果有才,但是不聽話,那麼,也只能棄用,或者殺掉。
因此,每每讀這句話,總有種冷颼颼的感覺。權力的傲慢和排他性,註定人世間的這個遊戲規則,一定是冰冷而殘酷的。
而孔子當年,一上位便誅殺了少正卯,這也成為一段歷史公案。有人對此質疑,是孔子也行排除異己之手段?
孔子給出的殺少正卯的五條罪狀,卻是給出了真小人和誅異己的本質區別。
真小人的不得不殺,是為大義。誅異己,不過是實現權力的不可輕慢和不可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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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之一:心達而險。
也就是通達世故卻用心險惡。
所謂通達世故,必瞭然世間法運行規則。這裡的前提,第一必須有足夠的見識,第二有足夠的知識,第三具備諳熟的規則能力。
我們說做人比較好的一種境界就是:知世故,而不世故。這就是說,你得懂世間規則,但不能用手段去達成自己的私心和目的。說到底,就是不利用規則手段,去損人利己。
而孔子殺少正卯的第一條罪狀就是其「心大而險」,也就是說,少正卯這個人很有本事,但是,他的本事卻用來幹壞事。也就是,高認知背後藏著一顆險惡的心,那麼,就會有很多事被引向邪惡,很多人將受到傷害。
我們現在說「不怕流氓壞,就怕流氓有文化」,其實是一個道理。就像以前有些狀師,深諳遊戲規則,因此,能隻字玩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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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之二:行辟而堅。
即心性怪癖而又固執己見。光固執己見一條,就已經比較麻煩了。一個人,一旦固執己見,就一定偏激。像少正卯,孔子說其心達而險,如果這種「險」,再加上固執己見,那麼,就無可救藥了。
也就是說,他本人不會覺得自己有什麼問題,覺得這個做法就是對的,別人的規勸,都會被視為是對自己的挑釁和攻擊。
僅固執己見一條,如為將領,便是剛愎自用,不知變,不懂變,不會變,一定失敗。但失敗的代價,是無比巨大的。
因此,少正卯這樣的,學識高,卻用心險惡,還固執己見,那麼,其危害,就會隨著他的影響力越大而越大。孔子看到了這一點,因此一上台,就誅殺了他,以防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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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之三:言偽而辯。
也就是言論謬誤,但卻善於詭辯,這種人很可怕。
首先,他的言論是有問題的,但卻自成體系,邏輯自洽,並且具有非常強的迷惑性。其次,有人質疑,他卻能通過各種手段,辯論成功。某些行業的人,如果是言偽而辯,那麼,就會顛倒黑白,禍亂世人。
像少正卯,當時孔子弟子三千,卻有近一半弟子被少正卯的言論所迷惑,常常去聽少正卯的課。可見其在當時影響力已經很大。
從這裡也可見文化思想的殺傷力。正如馬克思主義、凱恩斯經濟理論、達爾文主義等,對近現代社會發展的影響一樣,有時候甚至會左右一個時代的價值觀、經濟觀、文化觀等等。並且,這種影響會深入幾代人,貽害,或者功績,卻要等到一定時間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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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之四:記丑而博。
這一點,從人性角度講,是比較陰暗的。
所謂記丑而博,就是廣為收集和記錄別人的醜惡隱秘之事。其實就是專事收羅別人的隱秘之事,以待時機,輕則人身攻擊,重則脅迫打壓。這是一種見不得光的手段,但是往往比其他手段要能快速奏效。
即為隱秘,必不堪為人知。非恥即盜。
這就是致命的軟肋,掌握了這些,就不怕人不聽話的。少正卯同時還有這樣惡劣的行徑,那麼,孔子誅之,便是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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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之五:順非而澤。
這是說少正卯不僅包藏錯誤,還混淆視聽。就像有人犯了法,執法者不僅包庇犯人,居然還為他洗白。也就是說,把強盜說成英雄。
這個罪狀很嚴重,在當時,就有可能是擾亂司法,蔑視公正,讓人認賊作父不說,還把賊美化為英雄。
莊子在《胠篋》中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以王賊並稱的方式,道出了一種「諸侯之門,仁義存焉」的政治哲學。也就是偷完以後,就開始講仁義道德了,要規訓別人不可以去偷盜東西。這裡面的混淆,卻是歷久不衰的。
於是,孔子著《春秋》,而言春秋無義戰。
但是,如少正卯,大概率就是用各種言論,為此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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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孔子指證少正卯五條罪狀來看,或也可說,這是「真小人」的五種行事特徵。只佔一條,就夠危害一方。
相比於孔子誅殺少正卯,劉備的「芳蘭生門,不得不鉏」,就完全變成了一種政治手段,只要不臣服自己的統治,或者與當局是執藐視或不合作姿態的,那麼,無論你有多大的才能,都得清理掉。
時代越往後,隨著中央集權越甚,這種「不得不鉏」的情況就越多了。歷史上著名的,比如嵇康,有才有地位,但是不合作,司馬昭就弄了個莫須有的罪名,殺了他。
歷史,某種程度,也是一筆糊塗賬。孔子言:「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又如白居易詩云:「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若是當時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
歷史的偶然性,就像周公和王莽,到還政和篡位時,人們才知道他們的本性。而歷史的必然性,就像他們的真偽,天然存在,你卻並不一定能看得見。
因此,孔子的發問,又有誰能答得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