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最高檢發布消息,江西省文旅廳原廳長李小豹涉嫌受賄罪一案已於日前提起公訴。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他自擔任共青團中央社區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部長之時,即開始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直至落馬,已有十餘年。
李小豹 資料圖
李小豹出生於1968年8月,湖南永興人,2000年3月起,李小豹任職共青團中央。
2010年央地幹部交流任職之時,他履新南昌,擔任市委常委(正廳級),後相繼擔任萍鄉市長,市委書記。
2021年3月,李小豹出任省文旅廳廳長,次年5月主動交代問題,10月被雙開,12月被逮捕。
雙開通報顯示,其除了大搞權錢交易,權色、錢色交易,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還搞「七個有之」,組織「小圈子」「小團伙」,不信組織信關係。
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李小豹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宜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李小豹利用擔任共青團中央社區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部長、維護青少年權益部部長、學校部部長,全國學聯秘書長,南昌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南昌市青山湖區委書記,萍鄉市市長、市委書記,江西省文旅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李小豹於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任共青團中央社區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部長(正廳級)。這意味著,其貪腐行為已持續十餘年。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底,江西通報5起違規吃喝典型問題。其中,李小豹被指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
通報稱,2013年至2022年,李小豹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下屬、管理服務對象安排,到私營企業食堂、下屬家中、南昌高檔酒店等違規吃喝,期間多次飲用高檔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