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游牧民族和中原帝國之間的戰爭是中國古代史的一大主題,也是對中原帝國的一大考驗。處理不好這層關係的帝國,輕則帶來重大的經濟負擔,重則直接被侵略滅亡。中國歷史上的西晉、宋朝和明朝,都直接亡於北方民族的入侵。
為什麼在幾千年里,游牧文明和農耕文明一直都在征戰不休呢?
一般人看打仗就跟看足球比賽一樣,只看輸贏,贏了就高興,輸了就嘆氣。這種對戰爭的看法忽視了一件重要的事:打仗是要花掉生命和金錢的,戰爭的本質是國力的比拼,是一場互相毀滅的遊戲。但是,不拚命又不行。戰爭事關國家存亡,一旦打敗,就什麼都沒有了。
有人或許會問,既然戰爭是一場互相毀滅的遊戲,那為什麼還會有人發動戰爭呢?
雖然從人類整體的角度看,戰爭是一個負收益的行為,但是站在戰爭發動者的角度看,戰爭有可能是划算的。只要收益大於成本,就有發動戰爭的理由。
漢武帝幾次遠征匈奴,打了幾場彪炳史冊的勝仗,這些戰爭的成本和收益是怎麼樣的呢?
成本是驚人的。
漢武帝取勝的一個原因是組織了一支比匈奴人數還多的騎兵部隊。漢武帝那四十五萬匹馬花了許多許多錢。
戰爭中戰馬的消耗量十分驚人。漢武帝打敗匈奴的那場最大的勝仗,漢軍出動了約十四萬匹戰馬,損失了約十一萬匹。一場大勝仗都損失成這樣,那一般的戰爭還怎麼打?打完仗,人家游牧民族回去隨便找一個牧場,養幾年,馬匹又都出來了。你漢軍回到長城內,還得花費巨資重新養馬,你玩得起嗎?
更可怕的是,漢軍深入北方的代價太大了。
農耕地區經濟富足,農民都被束縛在土地上,想跑也跑不到哪裡去。所以游牧民族入侵的時候,一路劫掠就可以完成補給,甚至打了敗仗往回撤的時候都可以一路搶掠著回去。
相反,游牧地區生產力低,人口非常稀少,一片極為廣闊的草場也養不了多少家畜,人數龐大的農耕遠征軍到了草原上,光靠劫掠是沒法支撐的。而且游牧民族還可以舉家遷移,聽到漢軍要來,早早地躲遠了就是。農耕遠征軍只能靠自己帶的補給。漢武帝選擇了一個非常燒錢的辦法:讓遠征軍隨身帶著幾十萬人的補給兵團。
問題是,這幾十萬人也要吃飯啊。所以,漢武帝是靠多支出了幾十萬人的人力與口糧來解決補給問題。古代運輸成本極高,按照司馬遷的記錄,漢朝給西南邊境運送糧食,運輸成本高達六十多倍。秦朝時從山東地區運糧到內蒙古,運輸成本高達一百九十多倍。而漢武帝北征,距離更遠,路途更艱苦,運輸成本更高,哪怕就按六十倍計算,這也意味著漢武帝一下子就要往大漠里扔進去最少幾千萬人份的糧食。這個數字太恐怖了,當時全國的總人口也不過幾千萬人。
漢武帝花了那麼一大筆錢打仗,那他收到想要的結果了嗎?
漢武帝之所以要組織遠征軍深入大漠,為的是徹底消滅匈奴,讓游牧民族再也不來入侵,保持北方邊境的長治久安。假如真的能夠實現這個目標,花的這些錢倒是真值—比起修長城、派兵駐守的錢來說,遠征的這點花費就不算什麼了。
但是,就在漢武帝獲得最大的那場勝利之後僅僅七年,匈奴就捲土重來。
為什麼漢軍不能把匈奴徹底剿滅呢?
直接原因是北方太大,游牧民族善於遷徙,只要暫時避開漢軍的刀鋒,等到漢軍退兵後再找一塊肥美的草原就可以恢復生機。那漢軍為什麼要退兵呢?好不容易打下來的土地,為什麼不永久地佔領呢?
問題是,駐守草場的軍隊吃什麼呢?
游牧民族之所以放牧而不種田,是因為北方草原地區降水量小,只能生長牧草,根本就種不了田。
或許有人會說,種不了田沒關係,也可以像游牧民族一樣,靠吃牛羊為生啊。
別忘了,靠草場來飼養牛羊需要極大一片草場。畜牲在一個地方吃著吃著,草就不夠了,必須遷移。所以,畜牧者要想在草原上建立一個定居點是很難的。
或許有人會說,建立不了就建立不了唄,那我們乾脆讓北方的軍隊像游牧民族那樣到處遷徙,逐草而居,養一支強大的騎兵來保衛南方的農耕帝國,這不是更厲害嗎?
這裡的問題是,假如你是這個負責保衛邊疆的軍隊將領,你手下有一大群厲害的騎兵,有一大群牛羊,吃喝不求人,又遠離朝廷,你為什麼不造反獨立?
郡縣制社會之所以不會像分封制社會那樣容易讓地方政權獨立,是因為在郡縣制下,朝廷直接管理基層百姓,掌握每一個百姓的戶口,這樣,地方很難截留百姓的賦稅。朝廷又親自任免地方官,經常更換任命,還有多個系統的官員互相監督,有這些措施才能保證地方勢力不脫離朝廷控制。
而一個遊盪在外的游牧部落,朝廷連人家在哪兒都不一定知道,怎麼去掌握每一個百姓的戶口?怎麼派官員監督?在歷史上,中國古代有過一些北遷進入草原的軍隊,遷徙一段時間後,他們就逐漸變成游牧民族,完全脫離中原朝廷的影響了。
類似的,當游牧民族長期佔領農耕地區的時候,為了獲取更多的財富,自然會選擇農耕的生產方式,結果是經濟水平提高,但軍事戰鬥力下降,往往打不過北方後起的其他游牧民族。典型的例子如北魏、西夏、遼、金……
總之,漢武帝就算花錢再多,也不可能徹底消滅匈奴。
漢武帝大獲全勝之後沒幾年,匈奴就捲土重來。漢武帝不得不重新組織昂貴的軍隊,又和匈奴發生了好幾次大戰。這幾次戰爭漢軍基本上沒有佔到便宜:幾次因為找不到敵人無功而返,還有兩次主力被徹底殲滅,甚至統帥都投降了匈奴。
這幾次失敗以後,漢武帝公開發表《罪己詔》,檢討自己窮兵黷武的策略,停止對匈奴用兵。
人無論做什麼事,都會同時面臨兩個考量:成本和收益。國家和人一樣,一個合格的國君,他的職責是為國家爭取最大的利益,去選擇凈收益最大的那種國策。
比如領土問題,我們有些人可能覺得,領土的價值高於一切,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保衛領土,不計成本。但對於一個關心凈收益的帝王,他考慮的問題是:佔有這塊領土的收益是否大過成本?如果收益太小,成本太高,那還不如不佔,否則就是在無謂地浪費民脂民膏了。
這就是漢匈和親背後的邏輯。
如果有能力入侵漢帝國的話,誰願意俯首稱臣呢?如果有能力剿滅匈奴的話,誰願意把宮女白白送給人家呢?正因為匈奴和漢帝國都發現,在這場成本與收益的遊戲中,和平的收益要遠遠大於戰爭,所以大家才有機會坐下來和談。
(林欣浩/文)